鹰击长空拉齐奥:说说姚明的“肖像权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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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12:09 篮球论坛网友 | ||
姚明的“肖像权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在此我也发表一下我的粗见。 首先举一个例子,众所周知贝克汉姆是阿迪达斯的签约球星,而曼联的赞助商却是耐克!当曼联推出新赛季队服的时候,耐克点名要求贝克汉姆参加展示会,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贝克汉姆这样的球星毅然选择了集体,义不容辞地参加了耐克的球衣展示会!因为“曼联”这个概念远比“贝克汉姆”来得重要。同样,英格兰国家队的赞助商 在体育领域,这种矛盾冲突多如牛毛,球星个人、所属球队以及国家队很可能都有不同的商业赞助商,如何协调处理各种矛盾,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该怎样取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球员以及经纪人的职业素质。可口可乐作为国家队的赞助商,而姚明作为国家队的“首席球星”,用姚明的形象作为宣传又有何不可?可以说,这是赞助商最基本的权益。中国男足的赞助商同样也是可口可乐呢,而祁宏、李金鱼等“百事球星”也一样也要出席可口可乐的商业宣传活动,难道姚明在NBA混出了一点小名堂就…… 当然,可口可乐在这次的“肖像权”事件也有做法欠妥的地方,即使他有权使用国家队成员的肖像权,也需要事先向当事人打招呼。姚明在他的经纪人班子看来是一座前景无可限量的金矿,即使出席捐款的慈善活动也要弄成一场Big Show,在集体利益面前,可否将你们利欲之心也放一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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