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柳州市一男子“躺着杂耍式”骑电动车的照片在网上“火”了,网友纷纷对此评论,戏称该男子“是用生命在骑行”。全国各地交警官方微博也先后跟进,并发出提醒:莫拿性命开玩笑。
6月2日晚,柳州网友“Grace4125”通过新浪微博发布了一组照片。该网友称,她于当日下午,途经柳州市跃进路北段时,看到一男子在用危险方式骑电动车。
从网友配发的照片可看到,一名中年男子身着白衬衣、牛仔裤、人字拖,斜“躺”在正在行进的黑色电动车上,双脚搭在车身前支架上,头部则靠在货箱,凭双目“斜视”前方,车上还挂着一个红色安全帽,但男子并未使用。
该网友表示,男子拿自己生命安全于不顾就算了,还破坏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实在是不可取。照片发布后,该网友@了“柳州交警”微博。
昨日,这组照片被各地网友“转疯了”,也引来了各地交警官方微博跟进。“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柳州交警”、“@平安郑州”等微博平台也进行了转发。
有网友表示,“这是用生命在骑行”,“这样做只会害人害己”;也有网友谈到,“大哥,表这么玩儿了,这不是飞行器”。
部分网友留言称,对于这种事情,交警部门应严惩不贷,骑手也不要等车毁人伤后,再去后悔。
6月3日下午,记者就此现象采访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针对市内电动车骑行违规情况,交警方面一直在开展专项和不定期整治。
据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从去年8月10日开始执行,也给柳州电动车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据。其中对电动车超速、闯红灯、逆行、酒驾等违规行为都作了相应规定。
该负责人介绍,对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采取现金罚款和安全教育两种处罚方式,违规人员将被要求前往辖区交警大队观看《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片》,并接受3小时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此外,对于无牌无证的电动车上路,交警还会对其进行暂扣处理。
该负责人呼吁,电动车骑手应按照相应的交通规定行驶,不要拿自己生命开玩笑,以免发生事故最终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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