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观光单车乱象引关注 建议限制骑行区域

http://sports.sina.com.cn  2014年04月25日15:22  台海网收藏本文  

  据海西晨报报道,应市民呼吁,昨日本报推出环岛路观光自行车乱象调查,引起社会强烈的反响。造成环岛路观光自行车乱象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如何对观光自行车租赁市场进行有效监管?本报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

  [探因]

  无证经营导致乱象出现

  据莲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范永政介绍,环岛路上的观光自行车大约出现在2000年,当时有一家东方海岸游乐公司在现在的亚洲湾大酒店到“一国两制”标语牌的地方建了一条专门的彩色路面,推出观光自行车出租项目。随着环岛路知名度越来越高,从2011年开始,越来越多的旅客来到环岛路骑观光自行车。很多人从中发现商机,打这观光自行车租赁的“擦边球”,乱象自此而生。

  范永政认为,环岛路观光自行车乱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无证经营。目前,莲前街道辖区有几个观光自行车租赁点都没有经过任何许可,属无证经营,造成环岛路观光自行车数量太多,同时这些租赁点在出租车辆时也没有向游客交代安全守则,造成游客顺行、逆行乱成“一锅粥”,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而滨海街道的情况也差不多。据知情者透露,去年,胡里山社部分居民没有经过任何有关部门审批,就集中60个人每人出资1万元集资60万元购置观光自行车,在白城附近违规占道经营。这些不受监管的观光自行车租赁点正是目前环岛路观光自行车乱象之源。

  [困难]

  市场需求大,违法成本低

  针对观光自行车乱象,相关部门一直在监管,但效果不佳。思明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袁伟副局长无奈地说,思明区针对观光自行车乱象曾多次开展大型的集中整治行动,但由于游客太多,市场容量巨大,高峰时段甚至出现“一车难求”的情况,造成管理难度很大。

  同时,行政执法局只有权力对观光自行车乱停放进行处罚。根据现行的市政条例,执法局只能进行教育劝导,对不听劝导的才能进行处罚,且处罚力度很小。

  而思明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此前他们做了很多工作,但治标不治本,原因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有限。交通管理部门只能对上路行驶的观光自行车进行处罚,处罚力度小,通常是警告以及罚款200元。但是罚谁呢?只能罚游客,这就造成被处罚的游客对厦门的印象不好,却无法触及观光自行车业主的利益。

  [建议]

  企业化管理,限骑行区域

  如何治理观光自行车乱象?范永政建议,可以由政府部门牵头或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来制定方案、公开招标,用企业化的形式,集中管理,统一结算,规范环岛路观光自行车的经营租赁点。

  针对游客骑观光自行车上路的问题,袁伟建议,可限定一个特定的观光自行车骑行区域,让游客在区域内骑行。

  思明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治理乱象关键是要把观光自行车的业主牵进来,“建议政府用通告的方式,勒令业主整改,整改完了才把车还给他们,这就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使业主受到约束。同时,建议把两人以上骑行的观光自行车定性为经营性车辆,把经营观光自行车纳入安全生产范畴,一旦发生事故,业主就要负连带责任”。

  这位负责人表示,要加大业主的违法成本,这样业主们在出租观光自行车时就会注意提高车辆的质量,提醒游客必须遵守安全法规,这样就能减少乱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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