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0日,海南省三亚市,武警官兵在大东海海滩上曾经随处可见的祼泳、祼晒现场值守。当日,记者在三亚大东海海滩上走访时发现,曾经随处可见的祼泳泳晒现场已难觅踪影。
在海滩醒目的区域已经悬挂着多张三亚市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的公告》和《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坚决打击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行为的通告》,现场有三亚综合行政执法、旅游、公安等部门公共海滩进行值守。“正常人都不会在公众场所裸泳、裸晒。”
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斥责近日发生在三亚海域边的裸泳、裸晒行为。他说这一种行为,与中国文化传统不相符。2月9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海口开幕。罗保铭在三亚代表团参与讨论《省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海南向一切不文明行为说不。
今年春节黄金周期间,三亚市大东海现外籍男子裸晒、裸游行为,一经网络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开,迅速引来极大关注。“当时上网发现,某网站半天的点击量就超过17万多。”罗保铭说,这是一种伤风化的行为,在中国文化背景下,绝不允许有这样不文明行为发生。据了解,裸泳、裸晒发生后,2月5起,三亚综合行政执法、旅游、公安等部门到现场对裸泳裸晒者进行宣传教育。三亚严禁公共海滩裸泳裸晒行为将纳入常态化管理,现场安排警力全天无缝隙值守。
2月6日、8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裸泳、裸晒者较为集中区域张贴三亚市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的公告》和《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坚决打击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行为的通告》,并向裸泳、裸晒者发放公告、通告。
《公告》规定,禁止在公共海域、沙滩裸泳、裸晒的行为,要求因疾病需日光浴治疗的要穿上泳裤、泳衣,违反该公告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通告》称,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禁止以各种理由在公共海域,海滩裸泳、裸晒,如因疾病需要日光浴治疗者请穿上泳衣、泳裤,若有违反,公安机关将予以坚决整治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于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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