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012年10月2日,几万名游客拥堵在陕西华山,华山旅游风景区东线出现严重拥堵,不少游客夜困山顶下不来,要求退票,与管理方发生冲突,还出现了游客被打伤事件。当晚22时30分许,内蒙古游客董立文及妻子王娇就在华山景区东山门停车场,因退票问题与人争执被打,董立文头部、胸部、腋下等共有9处刀伤,其妻也有刀伤。由于事发深夜,场面混乱,参与打架人员较多,他们看不清楚,不能确定是被何人所打。到底是何人打人,有人说是保安、有人说是景区工作人员、华山景区管委会称是其他游客,5日,下曲城村村民刘渭军、城南村村民王琪投案自首,并被警方确定是直接用刀捅伤受害人的嫌疑人。
律师点评:
购买景区门票后,游客即与景区管理单位构成旅游服务合同关系。在旅游服务合同中,无论合同条款是否列明,景区管理者应当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都是一条不言自明的基本义务。无论是否是景区管理单位的保安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游客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景区管理单位都未能尽到保障游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因此除司法机关可追究伤人者刑事责任外,受伤游客即可选择向实施侵权行为的伤人者追究基于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也可选择向华山景区管理单位追究基于违约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
事件启示:
出现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是景区客流超载。从2日凌晨2点到3日下午2点,登山游客是36000人,远远超出了华山最佳游客的承载量2万人。由此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景区客流如何控制及出现事故如何疏通的思考。例如采取大循环的办法使游客有序流动,控制卖票速度,对已进入景区的游客,分批、分时、分段有节奏地予以放行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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