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操世锦赛裁判详释评分系统 双重保障确保公正

2015年11月01日09:11    新华网 收藏本文
范忆琳和其他三人并列高低杠冠军范忆琳和其他三人并列高低杠冠军

  新华社格拉斯哥10月31日体育专电(记者张寒、郭春菊)2015年格拉斯哥世界体操锦标赛上,无论是中国男队团体摘铜创27年最差战绩,还是日本“全能王”内村航平掉杠仍获14+高分,抑或四人并列高低杠冠军,都绕不开评分公正度的问题。

  来自中国香港的国际一级裁判袁家强是31日男子鞍马决赛的裁判之一,赛前的空闲时间里,他帮记者梳理了一遍体操的评分系统,以帮助普及项目相关知识,让更多观众看得懂体操,更爱体操。

  首先,执法世锦赛的裁判按邀请方不同,分为国际体操联合会指派与随团裁判两种。

  按照分工划分,每个项目的裁判组包括两名D裁判、五名E裁判和两名R裁判。其中D裁判负责评估选手一套动作的技术难度,即起评分,他们会给选手的现场表现定级分组,一分分加上去;E裁判负责评判选手的套路完成度,打分形式是从10分开始,每出现瑕疵便按规定分值扣分;R裁判则是为了监控E分的公正度而设,如果他们打出的分数与E裁判的均值分相差在规定范围内则直接舍弃,分差超过一定范围便会触动电脑干预系统,被并入计分。

  按照规则,D裁判由国际体联指派,固定项目,也就是说从始至终只跟一个项目,以便令所有参赛选手享受公平;E裁判五名,每场从随团裁判中抽签选取,为了照顾公平还会兼顾每名裁判的出场次数,并在决赛时启用规避原则;R裁判也由国际体联指派,但会因场易项。

  袁家强当日的角色便是男子鞍马决赛的R2。据他介绍,国际体联指派的裁判都有固定分工且男女项目有别,像男子体操有六个单项,他所在的男子项目裁判组就有12名固定项目的D裁判、12名采取项目轮换制的R裁判;以此类推,女子组有8名D裁判和8名R裁判由国际体联指派。

  作为1999年步入体操裁判行列、2012年年底成功考取国际体操裁判最高等级——国际一级(专家级)资格的中国香港人,袁家强始终坚信,专业、公平公正和严谨是一名裁判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底线,如果裁判队伍出问题,会是一个项目的最大不幸。(完)

文章关键词:体操世锦赛裁判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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