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公布兼职教授聘任办法 邓亚萍合规

2015年12月07日15:51    新京报 收藏本文
邓亚萍昔日风采邓亚萍昔日风采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璐)近日,邓亚萍受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一事引发热议,该校昨日表示将公布聘用兼职教授的相关规定。今日上午,记者拿到《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聘用兼职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授予名誉教授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受聘兼职教授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品行端正,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是在本人从事的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四是身心健康,热心并能够参与我校的教学科研活动。

  对于聘任对象,《办法》要求,兼职教授应“从我国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学术团体以及教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学者中聘任”,聘期为1-3年。“聘任与审批程序”中规定:被聘人员填写申请表,由教学、科研实体部门推荐,经本部门基层学术委员会对受聘者的学术能力进行评议,人事处审查,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在决定聘任后,由人事处统一制作聘书,校长颁发聘书。

  据邓亚萍公开简历显示,其5岁开始打乒乓球,15岁进入国家队,14年的运动员生涯中共拿到18个世界冠军。在学术上,其最高学历是2008年从英国剑桥大学基督学院获得的土地经济学博士。职务方面,邓亚萍先后担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人民日报社副秘书长、“即刻搜索”总经理等职。

  昨天,中国政法大学在回应邓亚萍受聘兼职教授时表示,聘任符合规定,“是由体育教学部向学校提出申请,由人事处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聘任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该申请,聘请邓亚萍为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

文章关键词:邓亚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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