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培萌诉车企侵犯肖像权 要求赔偿损失31万元

2015年12月04日18:17    法制晚报 微博 收藏本文
张培萌张培萌

  法制晚报快讯(记者王子薇 编辑吴洁)认为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擅将个人肖像用于汽车广告宣传,张培萌起诉东风悦达起亚,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31万元。法晚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张培萌,1987年3月13日出生在北京市,全国田径锦标赛男子百米冠军,与苏炳添并称中国百米双雄。

  张培萌称,2015年9月,他发现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在其主管的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中,擅自将他的肖像用于汽车广告宣传。东风悦达在未经授权,用其照片作为汽车的商业宣传,极容易让众多消费者误认为张培萌为被告公司的代言人,或与被告公司存在合作关系。

  张培萌表示,他是宝马汽车品牌的形象代言人,被告公司的行为让他蒙受了诸多误解,严重影响了他正常的商业代言活动。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公司立即删除涉嫌侵权链接及侵权图片,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1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关键词:张培萌田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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