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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仁与《中国作家》“和为贵”

http://sports.sina.com.cn 1999年6月17日 19:25 体育参考报

    六月八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马俊仁
任董事长的马氏保健品公司状告《中国作家》杂志社及《
马家军调查》一书的作者赵瑜一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
向。这一引人注目的官司将极有可能出现“和为贵”的结
果。

    作为原告方,马氏保健品公司称,赵瑜发表在《中国
作家》杂志上的《马家军调查》一文中说,马俊仁卖给今
日集团的“生命核能”配方与马氏公司生产的“马家军一
号”配方“没有大的变动”,与事实不符,并给该公司造
成六百万元损失。马氏公司要求《中国作家》承认侵权并
赔偿经济损失。

    担任被告方代理的竟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学军在对记
者介绍案情时说,马氏公司根本不具备诉讼的充分理由。

    其一,赵瑜在书中的说法,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当
时报纸上公开报道的。根据公开报道,“生命核能”配方
和“马家军一号”配方是含有八种名贵中药及二十多种微
量元素。称两种配方“没有大的变动”是有根据的。

    其二,马氏保健品公司根本就不是符合《公司法》规
定的合法公司,不能作为原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法》出台以前的有关法律规定,作为以工业产权或非专利
技术作为注册资本出资的,不能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百分之二十,如果确实是高新技术,经过特批,不能超过
百分之三十。

    而马俊仁以配方为出资,竟达到了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百分之五十六。此外,根据《公司法》规定,只能以非专
利技术作为注册资本出资,而不能以所谓配方出资。而以
马家军的肖像权利为出资,也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因此,被告方律师在法庭上称,马氏保健品公司是不
符合《公司法》规定的非法公司,要求法庭建议工商部门
吊销其营业资格,驳回其起诉,因为其根本不具备法人资
格。

    据彭学军律师向记者介绍,八日开庭时双方当事人都
没有到庭,而是分别委托各自的代理律师出庭。开庭审理
后,主审法官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方首先表示同意,被告一方也同意调解,但前提
是:不能说我们侵权;所谓六百万的损失一分钱也不赔。
经过讨论,双方定下了一个调解的框架,原告一方代理称
要带回公司请示后,再给被告方答复。

    《中国作家》杂志法人代表、副主编杨匡满先生在接
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八月马氏公司起诉后,沈阳市中级
人民法院曾经到北京递送起诉书,他当时就将发表《马家
军调查》一文的善意初衷及对该书进行的讨论、修改都向
对方通报了。当时被告方律师表示:原告的起诉应予驳回。

    而杨匡满则希望,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希望马俊仁能
来北京,双方坐下来谈谈,如果驳回对方的起诉,对对方
也不好。现在双方有望达成调解,他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
同时他说,对方起诉的问题在书中只是极小一点,今后可
以此书考虑再版时,删掉此处。

    当记者问杨匡满,赵瑜对这一结果怎么看时,他说,
当《马家军调查》出版后,赵瑜曾经通过多种渠道希望能
向马俊仁作出解释,只是后来双方“战争升级”,无法交
流。赵瑜肯定欢迎调解,因为谁也不希望这点小事闹得沸
沸扬扬,为此牵扯很大精力。

    去年当赵瑜的《马家军调查》出版后,马俊仁一再声
称要将赵瑜告上法庭,但最后谁也没料到他竟选择了这点
细节作为诉讼主题。在双方于法庭支持下达成调解后,围
绕《马家军调查》一书的风波恐怕也该告一段落了。天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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