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都是“协议计分”惹的祸 不想当元帅的兵是好兵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9:34 上海青年报

  “不想当元帅的兵不是好兵”。但是在本届十运会不少重竞技的比赛中,“弃权”已经蔚然成风,不仅仅单一的比赛可以“弃权”,进决赛的席位可以“弃权”,甚至连唾手可得的金牌也可以“弃权”掉。不想当冠军?至少弃权者在口头上都是否认的,但是观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他们见证了十运会上诸多“不愿当冠军”的现象。以下是“协议弃权”的主要现场回放。

  本版撰文记者 陈敏

  摔跤:

  8月27日,男子摔跤84公斤级的决赛是在安徽和解放军队选手之间进行。但在这样重大的比赛中,安徽选手却根本没有露面。因为对手的弃权,解放军队选手马三义没出手就拿下了金牌。由于马三义是安徽队的交流选手,这样的安排可以让安徽和解放军队各收获半块金牌。

  

拳击

  9月7日,是八进四的比赛,首场比赛,雅典奥运会48公斤级铜牌得主邹市明的对手是上海选手成波,结果成波无理由弃权。随后的比赛,都有选手主动弃权。16场四分之一决赛中,共有5人人高悬免战牌。

  9月9日,在91公斤以上级的比赛中,煤矿代表队的高军与湖北选手李胜才的第一回合比赛结束后,以8∶3领先的高军在没有任何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竟在第二局开始前主动弃权。

  9月11日,男子拳击各重量级的半决赛,弃权之风达到高潮,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选手因为对手弃权而轻松进入决赛。弃权的8名选手中,60公斤级河南的李亮亮名气最大,曾多次拿过全国冠军,赛前本来是活蹦乱跳的。但是比赛当天,河南的媒体被官方统一了口径,对外一致宣称李亮亮“突然身上多处受伤”。

  9月12日,男子拳击54公斤级的决赛,在第二回合以点数15:10的领先后,预赛第一的辽宁选手谷雨突然提出弃权,理由是有伤。裁判随即终止了比赛,宣布解放军选手马运浩(原属单位江苏)获胜。“伤者”谷雨赛后的话颇耐人寻味:“打到第二回合,我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了,弃权是我自己选择的。这是我赛前就已经知道的结果。”

  在

十运会拳击165场比赛中,总共有36场出现选手弃权。

  柔道:

  10月11日,女子78公斤级决赛中,辽宁小将杜敏“轻取”辽宁赴四川交流的选手杨秀丽,赛后两人灿烂的笑脸和紧紧的拥抱令人印象深刻。

  10月13日,十运会男子柔道100公斤以上级第三轮淘汰赛,代表解放军出战的山东小将魏向军仅仅耗时一秒,就以一个漂亮的“一本”将来自山东的时华勇摔出场外,全场哗然。

  当天,在教练刘永福的授意下,孙福明在女子柔道78公斤级以上级的决赛中被解放军的闫思睿轻松“推倒”,让出金牌。

  跆拳道:

  和之前进行的拳击比赛、柔道比赛等项目来说,在这里出现的所谓“弃权”现象已经成为规模化。

  10月15日,跆拳道男子80公斤级和女子67公斤级的比赛中,预赛决赛总计37场比赛,弃权赛就占12场,就连两场冠亚军争夺赛,也因选手意外受伤弃权没有进行或者进行完毕。

  女子67公斤级的比赛最为蹊跷,与东道主选手赵燕竞争的对手在比赛开始前都纷纷宣布弃权,其中包括奥运会冠军罗微和解放军选手刘蕊两位最具实力的选手,这使得东道主选手赵燕几乎不战而得金牌。奥运冠军罗薇在女子67公斤级的比赛中,没有参加任何比赛就进入了四强,原因都是对手弃权,而在这样进入四强之后,罗微自己也弃权,为东道主让路。

  男子80公斤级半决赛中,东道主选手王林也宣布弃权,拱手将机会让给了解放军选手李亮。决赛中,河南选手潘冬冬宣布因伤弃权,李亮不战而胜夺得冠军,李亮在当天上午仅打了一场比赛以9:0战胜对手,但在随后的三轮比赛中对手全部弃权,李亮从预赛到决赛仅胜一场就拿到了十运会跆拳道男子80公斤级的冠军。

  10月16日,由于浙江队朱峰赛前因伤弃权,北京的刘哮波不战而胜获得男子80公斤以上级别的冠军。

  自行车:

  16日举行的十运会自行车女子记分赛出现争议,获得铜牌的云南选手杨丽梅赛后拒绝领奖。

  在积分领先的情况下,杨丽梅在第49圈、也就是第五个冲刺圈之前摔倒。她赛后说:“当时我听到14号选手示意身旁的17号把我挤翻,我本来试图离她们远一些,但最后还是在17号选手的挤压下摔倒。”

  云南队当即向裁判提出抗议,但裁判示意比赛继续进行。杨丽梅换了一辆

赛车,继续比赛。最后,山东的14号选手李燕和宁夏的17号选手李伟分获金、银牌,杨丽梅位列第三。赛后,杨丽梅不接受颁奖,云南队也要求取消冠、亚军的资格。

  赛后在记者的追问下,李伟承认她是从山东交流到宁夏的选手。

  十运会自行车竞委会赛后召开会议,决定维持比赛结果。中国自行车协会秘书长蒋国锋表示:“裁判团认为,宁夏队的队员在比赛中的动作不足以被罚出场。仲裁委员会经过严格的讨论,认为裁判的判罚是正确的,维持原判。”

  蒋国锋说:“云南队的队员和教练在赛场上很不冷静。拒绝接受颁奖,这是十运会组委会赛风赛纪所不允许的。我们将对云南队和相关队员作出处罚。”

  名词解释:协议计分

  在十运会众多消极事件中,“交流”、“协议计分”和“两次计分”这些全运会的专门名词多次见于报端。那么究竟这些名词有着多大的力量,记者专门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在这里节选了部分,从而使读者对这些政策有个全面客观的了解。

  一、交流运动员

  在2003年度后改变注册单位参加全运会的选手将按照“交流运动员”对待,这是两家单位合作培养运动员的模式。顶尖水平的选手不得交流,国内比赛6名后(不含)的选手可以交流,但是一般情况下不做协议计分(西部13个代表队除外)。冬季3项目可以交流和协议计分,协议双方单位对半获利。

  二、协议计分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西部地区的运动员可以进行协议计分,协议计分的方式只能是协议双方单位各按运动员所获名次的奖牌和分数的50%进行统计。

  1、运动员必须是西部地区的,即在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首次注册在西部地区的某一单位。

  2、运动员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的代表单位也必须是首次注册的同一单位;

  3、2004年10月31日前,西部地区的单位须向国家体育总局报送运动员联合培养协议,并且要明确协议计分;

  4、西部地区每个单位实行协议计分的项目不超过5个大项。

  三、两次计分

  解放军运动员实行两次计分规定

  1、九运会上已经实行两次计分的解放军运动员,在十运会上继续实行两次计分。

  2、除上述条款外,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实行两次计分的解放军运动员必须是2000年11月1日以后至200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并且运动员在入伍前,凡获得过各项目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6名(含第6名)的,都不能实行两次计分;其他运动员入伍后可以实行两次计分。

  解放军运动员两次计分具体统计办法

  1、单人项目:每获一个名次,按所获名次的奖牌和分数计入原输送单位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

  2、两人项目:每获一个名次,一名运动员按所获名次的奖牌和分数的50%计入原输送单位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

  3、两人以上项目:只计分数,不计奖牌。一名运动员按所获名次得分的50%计入运动员原输送单位。如一个输送单位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计入该输送单位的分数最多不得超过所获名次的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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