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明 报道
昨天下午,前奥运会柔道冠军庄晓岩状告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假金罐”一案,在广东三水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一个半小时的庭审中,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最终未能达成调解意向,法庭将择日宣判。
庄晓岩:假的就是假的
昨天的庭审,庄晓岩本人并没有出现在法庭现场,一切都交给了她的代理律师杨富壮负责。据杨富壮介绍,庄晓岩的主要要求是两个,第一,在国内的主要媒体上对庄晓岩赔礼道歉;第二,要求对方按照当初承诺和有关部门测量检验标准,赔给庄晓岩一个纯金罐。据悉,健力宝派出了两位律师出庭。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合同性质”、“如何理解金罐”、“健力宝公司是否对金罐材质作出过承诺”以及“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其中,“金罐”是否该理解为纯金?是双方辩论最激烈的一部分。
庄晓岩一方认为,健力宝公司当年在全国媒体前赠予了奥运冠军18个金罐,并明确表示每个金罐价值4万元,从这个意义上讲,健力宝赠予庄晓岩的金罐应该是纯金质地。当庭,庄晓岩律师出示了四个证据,其中包括当年 《中国体育报》、《北京晚报》和《羊城晚报》对金罐事件的报道。在报道中明确表明,金罐每个价值4万元。从对当时记者的采访和新闻稿件中可以证明,“金罐价值4万元”的说法来自于健力宝公司,这相当于健力宝公司向外界承诺了金罐的价值。
健力宝:未作任何承诺
庄晓岩律师出示了四个证据,而健力宝一方并未有任何证据。但是,健力宝代理律师认为,金罐为纯金打造的概念是庄晓岩的个人理解。 “当年在赠送奥运金罐的时候,双方没有就奥运金罐材质价格做任何形式的约定,所以不存在欺骗或者愚弄的事实。 ”
同时,健力宝方面对媒体报道的内容存在异议,“健力宝公司从来没有就奥运金罐材质价格做任何形式的约定,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健力宝公司曾经对新闻媒体表示每个金罐价值4万元。 ”对此,杨富壮说:“对方的说法就是一个无理狡辩,坚决否认曾经承诺发给这些奥运冠军纯金罐,并否认对外宣传说过这个罐子价值4万这样的话。 ”
此外,健力宝的代理律师还提出,庄晓岩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庄晓岩的诉讼请求早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时隔20年后提出诉讼,应该驳回。 ”健力宝的律师说,虽然金罐鉴定报告去年才出炉,但根据生活常识,原告应该早就知道这个金罐并非纯金。
对于健力宝的这一争辩,庄晓岩的代理律师杨富壮认为:“一般的案件诉讼时效是2年,但特殊案件最长诉讼时效是20年,在我们立案的时候还在这个时间内,所以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
法庭方:改日开庭再审
在一个半小时的庭审后,由于健力宝方面表示不接受调解,法官当庭宣布休庭。 “应该还会有二次开庭审理,”杨富壮说,“不过法官并未当庭给出时间,我们只能等通知了。 ”
据悉,在宣读完起诉状和被告应诉后,法官当庭曾经询问,是否接受调解,健力宝的代理律师表示,不能接受调解。因此,法院宣布休庭。对此,杨富壮透露说:“在庭审结束后,对方的代理律师告诉我说,不接受调解是因为他们是一般代理,出于权限问题,无法当庭给出调解的条件。当然今后不排除健力宝愿意达成和解,或者不接受和解,这都是有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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