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院5日公布天价跨国官司原告桑兰(微博)的前代理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海明承认他代表桑兰提交给法庭的指控是“失实的”,有“明显恶意”的。故此,他向被告做出“公开道歉”。
海明承认,他代表桑兰提交给法庭的指控是“失实的”,有“明显恶意”的。在海明道歉后,网友直呼:“桑兰成了眼下唯一要为滥诉负法律责任的人,令人失望。”
这件打着“索赔21亿美元”名头的跨国闹剧前后历经一年,其中爆出了诸如性侵、二奶等雷人内幕。曾经被赞为微笑天使的桑兰,其公众形象如今早已一落千丈。正如被告方代表律师莫虎说的:“以前桑兰摔在地上,这次她将又一次摔倒在法律上。”
“我恳请他们的饶恕”
这是桑兰去年4月在美国提起天价跨国诉讼以来,首次有人出来道歉,是一个重大的转折。
桑兰案的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表示接受海明的道歉,不再寻求依据联邦民事诉讼法的“R-11”条款对他进行法律惩罚,今后也不再反诉他。目前,桑兰已经成为唯一面对“R-11”条款惩罚风险的人。
海明在其《公开道歉》中说:“本人在针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的诉状中,提出了一些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的控罪,因而造成对他们的严重伤害,对此本人非常后悔。
本人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在互联网和媒体上作出了失实的指控,包括‘性侵’指控,目的在于压迫他们在诉讼上作出退让和解,由此而构成对他们的伤害,本人同样深表歉意。
有鉴于本人的上述严重错误行为和不当做法,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允许本人向他们道歉,并且向他们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作为双方的完全和解,本人对他们的宽宏大量表示感谢。
为此,我恳求他们的饶恕。”
9点和解协议
2月27日,海明在出席桑兰案和解会议的时候,与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达成了口头和解协议。在此基础上,双方后来商定了“9点和解协议”。
协议第一条规定,海明必须在2012年3月7日当天或者之前,向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支付一笔钱(钱的具体数额被涂黑遮掩了)。协议的第二条规定,海明必须在2012年3月2日之前提交道歉书。第三条规定,莫虎会在3月2日之前上书法庭,撤销对海明依照“R-11”进行惩罚的动议。
3月2日,海明签署了《公开道歉》。莫虎于同日递交了法庭动议,请求法官撤销对海明的“R-11”惩罚,但是保留了对桑兰进行惩罚的要求。这样一来,桑兰已经是本案中唯一面对“R-11”惩罚风险的人。
“R-11”是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中的一条,针对的是滥诉行为。法官可以依据这一条,对滥诉的一方给予惩罚。莫虎律师在去年7月12日祭出“R-11”动议,要求法官对桑兰和海明的滥诉行为进行惩罚。
桑兰聘请律师海明于去年4月28日向美国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指控美国体操协会、美国有线新闻网(CNN)、刘国生、谢晓虹、莫虎等人多项“罪名”,索赔18亿美元。随着案件的发展,最高峰时,桑兰案的被告多达20多名,索赔金额21亿美元。不过,桑兰后来以各种各样的理由,逐渐撤销了对其他被告的指控,唯独对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3人坚决不肯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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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变被告索赔变追债
2011年6月28日,桑兰抵达纽约开始诉讼,她的身份是原告。被告机构和个人多达25个,其中包括长期被桑兰称为“恩人”的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以及他们的儿子薛伟森,律师莫虎。
然而,到9月21日桑兰回国时,25名被告中只有刘、谢、莫3人接到了传票。据新华社报道,桑兰对其他22名被告或撤诉,或“和解”。而如今,桑兰自己已经成了被告和“众矢之的”。
从索赔金额的变化上看,桑兰案也完全是一场闹剧。该案索赔金额曾高达21亿美元,但随着有名有姓的被告缩减到刘、谢、莫3人,索偿金额也下降到了10亿美元。如今,桑兰在这桩官司里分文未取,相反倒是前律师海明不停追着她讨要3000美元房费和20000美元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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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案成焦点桑兰承认“被误导”
据《广州日报(微博)》报道,桑兰的前代理律师海明曾在2011年6月发来了一份经过公证的法庭证词。该证词证明,桑兰受伤后在美生活期间曾遭性侵,而施暴者就是桑兰当时在美监护人谢晓红的儿子薛伟森。
这份证词是由医生路平提供的,他在1998年7月底到10月期间曾经担任过桑兰的治疗师。
路平说,当他去被告家里时,亲眼见到薛伟森把正在睡觉的桑兰搂在沙发上并覆盖着一条毛毯对其进行性侵。他说,桑兰瘫痪后胸部以下已经完全失去知觉,感觉不到冷热、痛痒以及其他一切感应。“桑兰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已被性侵犯了。”
路平说,桑兰当时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下身流血,而薛伟森帮桑兰擦拭用过的厕纸上也有血渍。路平说,自己亲耳听到“桑兰问为什么会有血?”路平说,桑兰当时只有17岁,还是处女。
对此,海明表示:“我手上有他们email给我的性侵案证词中文本,全是他们自己在家里写好的。讲老实话,我都没怎么看。太三级了。”
去年8月,美国检方通知海明对于桑兰的报案不予接受。检察官弗莱德·格林(FredGreen)对新华社说:“经过调查,决定不起诉刘国生和薛伟森”。
纽约威切斯特郡地检处的发言人吕西安·沙尔芬(LucianChalfen)去年8月9日对纽约华文媒体说,桑兰案不能立案的原因是证据不足,经不住合理质疑。
他说:“我们不会提起检控。理由是,我们认定(她)没有(提供)足够的、经得住合理质疑的证据来支持指控。”
海明在桑兰报性侵案失败后,逐渐跟桑兰闹翻。他在去年8月31日向法庭递交了辞职申请,10月31日获得批准。他和桑兰现在是相互对告的关系。
桑兰在9月15日给法庭的一份证词中说,律师海明在她不知情也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检察官报案,声称她当年遭到了性侵。
桑兰说,报案当天,在检察官开始问话之前,她曾经一度“犹豫”,但检察官向她保证,她的证词绝对不会为外界所知。桑兰的证词中说,是海明的“虚假陈述”“误导我向检察官报了案”。
综合新华、中新、法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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