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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我后悔接桑兰案 刘国生:案件纯属恶意敲诈

  桑兰(微博)前代理律师海明公开向被告刘国生、谢晓虹、莫虎和薛伟森道歉,承认包括性侵在内的指控“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对被告“造成的严重伤害”,表示“非常后悔”。本社采访了与桑兰案有关的各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请他们就此发表评论。

  刘国生:这是一个恶意敲诈案

  ●本案主要被告之一

  记者:您认为这个案件是什么性质?您为什么会原谅海明?

  刘国生:这是一个恶意敲诈案。案子发展到今天已经很清楚了,桑兰所有的指控都毫无事实根据,也没有任何证据。桑兰一方面在法庭起诉我们,另一方面和她的经纪人黄健(微博)、前律师海明一起大造舆论,其目的就是逼我们花钱和解。对于敲诈行为,我们不可能低头,也不可能花钱消灾。我们只有坚持将官司打到底,才能还我们清白。

  我们愿意原谅海明,我相信他认识到自己真的错了。我们不仅撤销了要求联邦法院对海明的惩罚动议,以后也不会再反诉他,更不会在任何场合羞辱他。我们与海明之间的事就此翻篇了。

  莫虎:桑兰涉嫌滥诉

  ●既是被告的代理律师,也是被告

  记者:请您谈一谈您对这个案子的看法,以及您对海明公开道歉的评论。

  莫虎:桑兰今天再次摔倒在了法律上。海明是桑兰的代理律师,如果没有桑兰的签字,他不可能向法庭递交起诉书。今天我们跟海明达成了和解协议,海明已经不再受到滥诉的惩罚,桑兰就成为涉嫌滥诉而可能面临“R-11”惩罚的唯一对象了。

  海明公开道歉是明智之举,虽然对于海明而言,这是比“R-11”更重的惩罚。“R-11”是法官裁决,而公开认错道歉则是他自己承认自己有错。

  海明:我后悔接这个案子

  ●桑兰案的第一个代理律师

  记者:请您谈一谈为什么会道歉,以及您对性侵报案等问题应该负有什么样的责任?

  海明:我后悔接这个案子。我确实给刘国生和谢晓虹造成了伤害。现在我知道了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我不后悔向他们认错道歉。不过认错书的措辞并不是我自己写的,是他们写好了我签字的。我只想早日脱离这个案子。我从来没有就桑兰被性侵一事向纽约地方检察官报案。我只是将中国媒体上发表的文章翻译后寄给了检察官。我是律师当然懂得,性侵报案一定要当事人当面录口供签字才行。桑兰到警察局报性侵,我连门都没进。

  谢晓虹:对她比对我的儿女还上心

  ●桑兰案被告中的核心人物

  记者:您如何看待海明公开认错和道歉?

  谢晓虹:1998年桑兰在美国友好运动会上不幸摔伤,受中国体操协会委托,我帮忙照顾桑兰。桑兰出院后,我们接她住到我们家里继续康复治疗。桑兰一直跟我保持亲如母女的关系。一直到2011年4月我才知道她将我和老刘告上了法庭。

  我对桑兰比对我自己的儿女还要上心,对桑兰我们除了付出还是付出。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对待我们。去年夏天,她到警察局报性侵案,我的心反而平静下来。我没什么可怕的。我很庆幸我又活过来了。

  我也曾经非常恨海明,桑兰做的很多事情都与他有直接关系。但是我现在觉得,只要他真心悔过,真诚道歉,我就应该原谅他。

  5日,本社通过电话和电邮与徐晓冰联系,希望他或者桑兰本人对海明公开道歉一事发表评论。到本社发稿之际,未收到徐晓冰律师或者桑兰的任何回复。

  桑兰现任律师徐晓冰未作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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