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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局长称不交奖金就打官司 汪成荣:法庭上见!

http://sports.sina.com.cn  2012年03月03日11:08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微博

  北京残奥会金牌教练汪成荣与青海体工一大队的“奖金纠葛”被捅出来之后,3月2日,青海省体育局局长冯建平终于露面了,他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对汪成荣“私吞”全部149.91万元奖金的做法非常不满,对他做出停职的决定也是“迫不得已”。目前青海省体育局正准备起诉法院,与汪成荣打一场民事官司。     

  奖金一半分给汪成荣

  在之前报道中,汪成荣介绍说队里分配方案是,他只能拿到这笔奖金的20% ,如按90万元计算,自己拿18万元,30万元给青海省残联,42万元归青海体工一大队。青海省体育局局长冯建平告诉记者,事实并不是这样。

  “奖金分配实际上是50%给汪成荣。30%给那三个冠军队员的教练员,10%给青海残联,10% 留给我们的后勤人员 。是这么一个分配方案。”同时,冯建平强调,汪成荣属于青海体育局正式职工,到残联工作是属于借调,不能等同于受聘,而且汪成荣借调期间原单位工资奖金从未停发。“残联想借一个教练就让他过去了,他是我们的正式职工,他的所有福利待遇,所有工资我们都给他发嘛!不发工资他能过去吗?”

  停职实属迫不得已

  汪成荣认为,在借调到中残联带队期间,他和原单位从未就奖金分配一事有过任何协议。但冯建平则表示,运动员夺得冠军教练固然功不可没,但功劳不仅仅是教练员一人,何况夺奖运动员并不是汪成荣一人带出来的。

  “他带的这三个运动员是外省的运动员,不是我们本省的,已经达到世界水平了。因为一个运动员是一层一层培养出来的。就好像是刘翔的教练,组织上决定现在由我带刘翔了,我获奖拿了钱,给孙海平不?给启蒙教练不?我们分奖金连业余体校的教练都给呀!国家体育总局本身就有文件规定,五四二的标准是我们自己定的,实际上从总局历次分奖金来说没有这么高。”

  关于对汪成荣停职的处理决定,冯建平表示是迫不得已而为之。“他坚决不交,而且还骗我们。他给我们刚开始说50万、70万。说已经买了房子了,说交不出来了。我就给中残联打电话,中残联就来了一封函,才知道是150万。”

  准备打民事官司

  冯建平口中的国家体育总局文件是指 ,2008年国家体育总局以及游泳中心颁发的《教练员奖金发放原则》,其中就明确规定了“在发放给教练员的奖金中,现任队伍总教练或教练组组长提取奖金的10%;其余90% 由运动员的主管教练、助理教练以及原输送单位教练,按不同比例分配。不过,汪成荣拿到的奖金是中残联发放的,并不适用与上述原则范围内。发钱方中残联当初是想把钱发给谁呢?记者此后联系了中残联体育部 ,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请示领导。目前仍没有正面的回应。

  如今汪成荣依然拒绝交钱,双反仍在僵持着。冯建平表示,青海体工一大队现在准备走法律程序。“现在准备要起诉他了,我们也不想起诉,但你硬不交怎么办?那就打官司,由法律来走程序。”体工一大队队长杨海宁也表示,目前只是暂时对汪成荣作出停职处理,并不意味着汪将丢掉稳定的工作和事业编制,“大队初步的意向是请律师与汪成荣打民事官司”。

  发钱方中残联当初是想把钱发给谁呢?目前,中残联除了向青海省体育局发函证实奖金金额外,尚未对纠纷作出回应。记者也联系了中残联体育部 ,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请示领导。 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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