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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奥奖金门”主角汪成荣:若有规定愿上缴奖金

http://sports.sina.com.cn  2012年03月03日11:03  山东新闻网-山东商报

  作为在北京残奥会上带领队员夺得三金一银的金牌教练,原青海省体工一大队教练员汪成荣已经两个多月不思茶饭。“他们从要求我上缴奖金到对我进行停职处理,都没有让人心服口服的依据。”汪成荣说。一场“奖金风波”,奖金权属和管理体制弊端引起热议。2日下午,被邀通过新华社体育部官方微博“新华体育”进行“微访谈”的汪成荣呼吁通过立法解决此类问题。

  个人奖励归属不明

  必要时用法律保护

  2005年,汪成荣被中国残奥管理中心聘为教练。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汪成荣带领两名运动员斩获3金1银。2011年10月,中国残联将149.91万元奖金打至汪成荣的个人账户。青海体工大队要求他将奖金上缴重新进行分配,汪成荣拒绝后被停职。

  索要奖金风波被曝光后,奖金归属界定成为这起事件的关键,汪成荣一再表示,中残联已经给出明确表态,这笔奖金是个人奖励。中残联的文件表明:教练员汪成荣的奖金已打入个人账号。“中残联将奖金打到我自己卡上,就是属于个人的。(其他省市教练)和我一样,都是打入个人账户,其他地方教练并没有出现奖金分配的问题。

  青海体工队可不这么认为,他们甚至发表公开声明称运动员成绩不只是主教练的功劳,后勤保障人员都有功劳,同样应该分得部分奖金,并希望汪成荣把奖金交出来并分配给辽宁、江苏、云南等其他教练。对此汪成荣认为:“取得好成绩的功劳,当然不应该是我一个人的,但是其他工作人员的奖金(是否发放,该发多少),是中残联应当考虑的,而不是从我的个人奖金中进行扣除。”

  目前双方僵持不下,汪成荣还被停职了两个月,如果青海体工队坚持要求上缴奖金,汪成荣和孙英杰夫妇俩明确表态,“如果真被开除,我们会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类似事件曾有发生

  呼吁立法保障权益

  青海体工大队索要奖金,到底有没有根据?对此,汪成荣反复强调:“如果在带队员之前,已经和单位有过奖金分配协议或者类似的规定,那么上交这笔奖金我毫无疑问,但此事事先没有任何协议规定。有文件的话上缴100%我都愿意。”

  据一位年轻时曾跟汪成荣一起训练过的退役运动员回忆,类似的事情不是头一次发生,1999年时有个青海的运动员被转借到西安队参加城运会,拿到了金牌,后来西安队给这名运动员发了大概20万元的奖金,就被青海队要求上缴,后来青海队分了奖金的大部分,教练员也分了一部分,最后落到运动员手里的只有几万块钱。

  之所以有这种事情发生,就是因为一直都没有一个正式的明文规定。如果运动员或教练员是代表本省参赛获奖,是有一套奖金分配方案的,但是如果转借到其他地方队,或者代表国家队参加比赛,奖金是属于个人还是属于集体,属于集体的话怎么分配,到现在都没有任何制度予以规范,往往都是由领导们说了算。为了不让别人再吃到自己的苦头,汪成荣呼吁希望能够“以我为戒,呼吁立法”。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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