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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教练拒交奖金被停职 体工队计划和汪成荣打官司

http://sports.sina.com.cn  2012年03月03日09:40  信息时报微博

  “金牌教练拒交奖金被停职”追踪,双方坚持己见不肯让步  日前,一则“孙英杰丈夫拒交奖金被停职”的新闻(详见信息时报3月2日A37版)被炒得沸沸扬扬。昨天上午,青海省体工一队在青海省体育局官方网站发表声明,就对残奥金牌教练汪成荣停职一事作出回应,坚称追讨奖金是“单位的职责和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汪成荣则称这笔钱是“个人奖励”,表示不会上交。

  青海省体工队:追讨奖金是“职责和权利”

  此前有报道声称,青海体工一队在给予汪成荣停职处理的同时,大队长杨海宁还扬言:“他不肯交钱的话,我们还有其他的手段。”对于这一点,青海体工一队在声明中予以坚决否认,“杨海宁在与汪的3次谈话中,每次都是请他讲出奖金数额到底是多少,而且每次谈话都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杨并没有使用‘手段’一词。杨在与记者的交谈中也没有使用这一词。”在青海体工一队看来,追讨奖金并非贪得无厌,而是“单位的职责和权利”。体工队认为,汪成荣参与2008残奥会工作属于单位行为,“汪本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也有义务向单位如实汇报包括工作表现、奖金收入等方面的真实情况”。据悉,曾经有参加全国残运会的青海队教练将4万元奖金上交2.5万。

  在声明中体工队还表示,2005年至2008年,汪成荣分5次带队,总计带队时间为557天,其余大部分时间运动员是在原省份训练。因此3金1银奖牌中也包含着运动员原队教练员和启蒙教练员,以及其他付出辛勤劳动的有关人员的功劳,要求重新分配合情合理。声明指出,大队早在今年1月16日就有意向方案,“按奖金额的50%给汪成荣,30%给辽宁、江苏、云南的教练员及有关参与人员,10%给青海省残联有关参与人员,10%给大队后勤、场地及科研人员”。不过,汪成荣在此前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体工一大队在之前找他谈话时表示,“上缴之后,我个人还能得到20%”。双方为何说法不一,目前还不得而知。

  而杨海宁昨天就强调,目前只是暂时对汪成荣作出停职处理,并不意味着汪将丢掉稳定的工作和事业编制,“大队初步的意向是请律师与汪成荣打民事官司”。

  汪成荣:奖励太多惹的祸

  青海省体工一队的声明是在昨天上午发布的,另一方当事人汪成荣也在昨天下午迅速做出回应。汪成荣称,中残联已经明确表态,这笔奖金是个人奖励,“中残联文件表明:教练员汪成荣的奖金已打入个人账号。中残联打到我卡上的个人奖励,顾名思义是属于个人的,以往类似奖金分配就没有出现过。”

  虽然青海体工一队大队长杨海宁在接受采访时拿出了一份名为《外派体育技术人员生活待遇及其他规定》的文件,认为他们是按规矩办事。但据新华社记者查证,这一文件早已废止,现行2004年出台的《外派体育技术人员待遇和财务惯例规定》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外派人员随聘方出访比赛或训练,聘方发给的零用金、奖金全部归个人”。

  正因为如此,汪成荣坚称要他上交奖金并无依据。“如果有相关的奖金分配的文件,我上交这笔奖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他同时还表示,给予体育局的奖励中残联会另外发放,同时还暗示闹出如此风波完全是奖金数额过大惹的祸:“奖金少的话,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据了解,汪成荣目前是处于停职的状态,体工队方面暂停发放他的工资。对此汪成荣抱怨:“领导一手遮天。”陪同汪成荣一起接受采访的妻子孙英杰表示,倘若汪成荣真的被开除,他们将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缺乏明确分配机制 奖金归属确成难题

  多年来,教练与运动员之间、运动队与运动员之间的奖金纠纷屡见不鲜,内部缺少清晰的利益分配制度和监管机制是造成利益关系难调节的重要原因。

  青海省政府参事、青海省社科院研究员冀康平说:“这起风波反映出当下体育团队管理方面有诸多问题亟待破解。”他认为在体育产业化、职业化的大趋势下,体育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赞助、广告等收入的途径增加,利益分配的矛盾日渐凸显。过去若干年,我们实行的是个人绝对服从于集体的通行准则。“奖金风波”折射出的是国家这一大集体、青海体工一大队这个小集体及教练汪成荣个人三个层面的利益关系,他希望在全面充分实现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平衡其余两者之间的关系,改革过去将个人的功绩放在相对弱化地位上的做法,激励人才发挥更多积极作用。

  超八成网友支持汪成荣

  法律专家支招:汪成荣可诉讼

  法律工作者郝劲松认为,负责发放奖金的中残联对此事有确认的责任,青海体工一大队因汪成荣拒交奖金便给予停职,有滥用职权之嫌。

  郝劲松认为,奖金是否上交给青海体工一大队,须向发放奖金的中残联进行确认,“首先要弄清楚,这笔钱到底是奖励给汪成荣个人的还是他所在单位的。如果是奖励个人的,他的单位就无权干涉。”郝劲松指出,青海体工一大队如若要求汪成荣上交奖金,必须拿出相关法律凭据。如果青海体工一大队认为该奖金非个人所得,可以通过正常法律程序起诉汪成荣,而不是动用公权将其停职,“停职的话,就涉嫌滥用职权了。”郝劲松表示,停职是一种行政处分,只有在工作中出现明显错误才会被停职。目前汪成荣与单位之间只是涉及奖金归属权的问题,“汪成荣可以就此提起诉讼,因为停职对其本人的工资及个人利益都带来了损失。”《新京报(微博)

  孙英杰为丈夫鸣不平:执教国家队领双工资很正常!

  作为妻子的孙英杰为丈夫的前途感到担忧,“这些天他睡不好觉,两个多月不上班了,换谁也受不了。”

  据汪成荣介绍,他外调期间,除了有一年从体工一大队领取70%的工资外,其他时间都领取了全额工资。按杨海宁的说法,除149.91万元奖金外,汪成荣在借调期间还从中残联领取了补助,也没按照上级要求予以说明,“这等于拿着两份工资”。孙英杰对这一说法进行了反驳,“国家队教练员和运动员都是地方注册的,都有两份收入。我当时注册在火车头,训练在国家队,火车头发工资,国家队也发补助啊。”

  《新京报》

  残奥冠军弟子力挺汪成荣:有什么理由分这笔钱呢?

  北京残奥会上,汪成荣的弟子张振和祁顺赢得3枚金牌,如今教练因为巨额奖金的归属问题被停职,金牌弟子张振和祁顺都站出来为教练鸣不平。

  张振表示:“汪教练非常称职,我们拿到3金1银,他功不可没。贡献这么大,我还以为教练立了功,肯定有表彰升职什么的,没想到反而要分他的那份奖金,真是出人意料。我在体育圈这么久了,反正没听过这样的事。”

  祁顺也有类似看法,“青海方面做法欠妥,奖金既然是给教练员的,有什么理由分这笔钱呢?无故停了汪教练的工作,貌似是违反劳动法吧?这算不算是敲诈勒索呢?这不是一个机关单位能干出来的事儿。”《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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