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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开恩”桑兰再获答辩机会 答辩截至到明年1月

  本报讯(成都晚报(微博)记者 李果)此前有消息称,桑兰没有在本月8日之前递交自己的答辩书,这意味着桑兰错过了为自己辩解的机会。更重要的是,按照助理法官的意思,这还会让她丧失将来上诉的资格。不过,83岁的主审法官伦纳德·桑德14日发布命令,额外再给桑兰一次答辩的机会。新的提交答辩截止时间延长至2012年1月31日。不过,老法官这次也明言:如果届时桑兰还不答辩,法官将不再“恩赐”给她任何新的机会。对此,在纽约执业多年,拥有丰富民事诉讼经验的黄晓夫律师表示:“这是主审法官再次给桑兰机会。法官可能考虑到桑兰不懂英语,不懂美国法律,因而对桑兰格外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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