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案助理法官弗朗西斯11月21日对桑兰案出现的动议,部分肯定部分否决,并向主审法官提供了一些参考意见。昨天,有消息称桑兰没有在纽约时间8日24点对助理法官的参考意见进行答辩,就此认为桑兰主动放弃为自己辩解的机会。对此,昨晚桑兰经纪人黄健回应道:“我们无需答辩,新律师已经在修改诉讼,对原有诉讼进行补充并已获得法官同意。 ”
日前有消息称,纽约时间8日24点是桑兰跨国天价官司的一个关键点。桑兰应该在这个时间之前提交自己的答辩书。可法庭的记录显示,直到9日18时法庭都没有收到这份答辩书。这等于桑兰错过了一次为自己辩解的机会。而被告律师莫虎按时提交了答辩书。他要求法官将桑兰的部分指控认定为“滥诉”,撤销桑兰的一切指控,同时要求法官立刻启动对桑兰和她的前任律师海明的惩罚程序。桑兰没有答辩是否意味着放弃辩解机会?法官是否已经认定桑兰案为“滥诉”?对此,昨日桑兰经纪人黄健向本报记者透露:“助理法官对动议的处理意见我们没必要进行答辩,因为目前该案件助理法官已经向主审法官做出了法庭意见,保留了一些诉讼请求,接下来主审法官也会正式发布法庭命令,这个案子很快会进入到一个质询阶段,来汇总双方在诉讼中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法官已经同意,让桑兰修改诉讼,补充增加之前诉讼的内容,我们新任律师也在着手做这事。至于是否‘滥诉’我想只有主法官的命令为准,大家等着看吧。 ”
记者曾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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