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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登四姑娘山驴友被罚1500元 处罚过轻因法律欠缺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11月21日14:48  新华网

  新华社成都11月21日体育专电(记者史春东)四川省相关部门对违规穿越四姑娘山驴友做正式处罚,开出罚单1500元。此举引起议论——是否对违规者罚得太轻?相关解释:现有法规只能如此。

  四川省体育局法规处主管人士21日上午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9名“驴友”擅自在四姑娘山景区开展高海拔登山活动,并向四姑娘山管理部门谎报活动路线,违反了《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三、四、五、九条的规定,省体育局依据《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9人罚款1500元。

  此违规事件处罚是否太轻?这位主管人士解释说,省上相关规定处罚金额的范围是在500至2000元之间,这是基本依据。开出罚单的目的仍是做一次教育、进行一次警示。

  9月30日,9名浙江、上海等地“驴友”和1名当地高山协作、4名背夫组成的14人户外登山团队进入阿坝州四姑娘山景区海子沟后,违规穿越禁止路线,并与外界失去联系13天。四川省登山协会、四姑娘山和卧龙景区管理局先后出动上千名搜救队员,耗费10万余元分多批入山寻找。10月12日,“驴友”出山,并正式道歉,承认自己的违规错误行为。

  事后,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本要求此行人赔偿找寻费用,但最终没有正式提出来,仅是做出禁止这九位“驴友”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在四姑娘山进行登山活动的决定。民间组织、四川省山地救援总队让“驴友”支付了志愿者的食宿及补贴等3600元,当事者并已支付了这笔钱。

  据了解,目前处罚告知书已经发给当事人,他们在60天内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没有异议,这个处罚将正式生效。

  据悉,2001年颁布的《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也正在计划重新修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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