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鲁钇山 “奥运金罐”真假之争仍在继续,但众位奥运冠军表现各异。庄晓岩坚持要将维权进行到底;而更多的奥运冠军们却选择了尽量远离。这既包括从一开始就选择沉默的冠军们,也包括原先曾经同样表示要进行维权的“跳水女皇”高敏(微博)等人。
“奥运金罐”不值钱
健力宝“奥运金罐”到底价值几何?据黄金制品业内人士介绍,1992年的平均金价为每盎司343.95美元。根据当年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进行折算,最后折算出当年金价是每克66.91元。假设重量为164.488克(庄晓岩金罐检测结果)的“奥运金罐”都是黄金,则其价值大约在11005元。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罐子里面还有数量较大的纯银,且当时的加工成本较低,故可粗略估计整个金罐当时的市值应在1万元左右。
对此,庄晓岩表示,这与之前宣传的价值4万元相去甚远。然而,不管是1万元还是4万元,对于相关的22位奥运冠军来说,这都不是一个太大的数字。庄晓岩及其律师即明确表示,庄晓岩的维权行为并不是为了钱,她也不缺这个钱,只是想讨个说法,不想被“骗”得糊里糊涂。
荣誉纪念不在乎价值
这个并不值钱的“奥运金罐”身上,承载着冠军们美好的回忆。这也是冠军们不愿意就此“较真”维权的重要原因。
现任西华大学体育学院副教授陈龙灿的金罐是最早被检验的金罐之一,检验结果只是一个外表涂了金粉的铜罐。但陈龙灿并没有因此想要提起诉讼,他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不是纯金的也无所谓,我觉得这是一份荣誉,不在乎它的价值。”
同为奥运冠军的张山也有同样的观点:“他们当初送给我们的金罐就是一种纪念,因为那里面承载着我们获得奥运冠军的这段经历,那是金子无法换来的。”不过张山同时表示:“只是当初健力宝应该跟我们说明白,而不该欺骗我们。”17日,健力宝公司就真假金罐事件首度开声,表示“健力宝公司对事件给社会公众及为我国体育事业作出巨大贡献的奥运冠军带来的烦扰表示歉意”,并称将对此事继续展开深入调查。对此,奥运冠军们都表示欢迎。
律师认为健力宝已构成民事欺诈
羊城晚报讯 发起成立“奥运冠军维权律师”的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何富杰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健力宝的行为已经构成民事欺诈,奥运冠军可以就此提起诉讼。”
何富杰强调:“健力宝制作金罐赠送给奥运冠军的行为不能与法律中的普通赠与行为等同来看。这更具有广告的性质———健力宝出钱送罐,所有的奥运冠军们则都为该公司代了一回言。既然如此,健力宝就应该按照承诺把纯金的金罐送给奥运冠军们,除此没有其他选择。”
“对于这种行为,要依靠民法的基本原则中的‘诚信原则’来看待。健力宝原副总经理已经表示,当时他们通过的是‘外金内银’的方案。但其当初在赠送给奥运冠军时以及在相关的新闻资料中都显示,该‘奥运金罐’是由纯金打造的,这严重违反了‘诚信原则’,已经构成了民事欺诈。”(鲁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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