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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力宝欺诈已板上钉钉 赠金罐中间环节恐有隐情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11月11日14:18  《球迷》报微博

  虽然健力宝公司从未称“金罐”为纯金打造,然而当年的多家媒体都报道过健力宝公司声称金罐价值四万元。而这就足以证明健力宝公司涉嫌欺诈。1992年国际金价大约是320美金每盎司,根据当时汇率计算折合大概是100人民币每克左右,而即便金罐是纯金的,根据已有鉴定提供的数据,每个金罐的重量也就100多克,折合当时人民币最多价值2万元左右。目前已经有多名律师从专业的角度做出了如下解读——健力宝公司赠予的金罐如果没有达到承诺的四万元价值就涉嫌欺诈。

  庄晓岩(微博)金罐是个案?

  健力宝公司1996年和2000年赠送奥运冠军的“奥运金罐”被证明是真的,那么为何1992年赠送的这一批要造假?对此,一位圈内人表示:庄晓岩所遇到的情况,或许仅仅是个案。该人士向记者讲述了当年颁奖时发生的一个细节:“当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在健力宝公司准备金罐时,恰恰漏掉了庄晓岩的那一个,还是事后庄晓岩和她母亲找到健力宝公司,才补发给她一个。可能是在这个环节上出现了问题,罐子被偷梁换柱了。”

  不过,当记者就此事询问庄晓岩时,性格直率的庄晓岩先是表示“时间过去太久了,我不记得了”。之后她突然暴怒起来,“如果没发我的,我那天跑人民大会堂干什么去了?”此外,据《华商晨报(微博)》报道,庄晓岩曾委托他们对金罐进行专业鉴定,经过两个小时的检验,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过程比较复杂,所以目前只能得到初步结论:整个金罐重164.488克,金罐的外面是一层包金,里面露出的银白色部分肯定不是金,但具体是什么材质还需要数天后才能出结果。

  庄晓岩:不是炒作

  如今但凡出现新闻,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炒作。那么庄晓岩是否也是在炒作呢?对此,庄晓岩第一时间做出了回应。他说:“金罐对我来说它是一种信念,它是我的荣誉。有它在,我就能想起自己年轻时为中国体育事业做了一点贡献。我得到的金牌是奥运史上柔道这个项目的第一块金牌,其实这个金罐子值不值钱对我来说无所谓,我之所以视它为宝贝,就是感觉我自身价值与它分不开,它是对我人生价值的肯定。可现在,这个结果我觉得相当心寒。”据庄晓岩介绍,他从来没有拍卖过一件东西,她说:“因为它们是荣誉,无关金钱。再说了,我把它们好好保存,也是希望等女儿长大后拿出来让她们看看,也算是一种激励,所以我一直珍藏着所有东西。”

  那么他在经济方面是否存在压力呢?庄晓岩对此也作出了回应,她说:“是有压力,但我指的是心理压力。要知道,养育一个孩子和两个孩子是不一样的,我的精力是有限的,我要工作,还要教育孩子。现在这个年代,养一个孩子心都挺累,更别说是两个。经济方面绝对没问题。毫不夸张地说,虽然养两个孩子费钱,但从小到大孩子从来不缺什么,我们有时甚至比其他孩子生活得更好。我们家孩子的同学都特别羡慕她俩。我给你讲个事儿,以前流行摩托车时,我们家买了两台,我父母一人一台接两个孩子,可以说我不差钱。我现在在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当体能教练,不是光柔道项目的体能教练,像拳击什么的我也管,凭我的工资养育孩子、照顾老人以及养家,不费劲。”

  律师:诉讼时效未过

  结合1992年媒体报道提到的金罐价值四万元人民币,多名律师表示健力宝公司赠予的金罐如果没有达到承诺的四万元价值就涉嫌欺诈。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常斌说:“现在已经找到了当年的媒体报道,上面已经明确说明了金罐的价值,每个四万元,在法律上有个名词叫推定。金罐价值四万元,根据它的克数就推定这个金罐应该是什么材质,这就可以视为一种承诺。如果健力宝方面没有按照这个价值颁奖,就属于民事欺诈行为。因为健力宝赠予金罐这个行为既是一个物质奖励也是一个精神奖励,精神奖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物质奖励没有达到,庄晓岩可以起诉,状告健力宝,维护自己的权利。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大军认为:“媒体上报道的金罐价值四万元,这就相当于健力宝公司的一种承诺。如果健力宝公司没有兑现这种承诺,就可以视为一种欺诈行为。”同时秦大军认为虽然赠送金罐的行为发生在1992年,但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秦大军说:“诉讼时效是从知道和应该知道开始。虽然赠送的行为发生在1992年,庄晓岩这种属于侵权状态一直持续,不知道,不知情。权利主张从她知道开始,她要是一直不主张,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现在她才知道这个事情,并没有过诉讼时效。”

  健力宝:我们可能都被骗了

  奥运冠军的“金罐门”事件,似乎成为了最近的热点话题。近日,记者从一位曾经担任健力宝集团的高层人士那里获悉,当年在一个极为混乱的背景下出现的赠送奥运冠军金罐宣传企划活动,健力宝只是作为一个策划方,具体的办事机构是隶属于健力宝的一家广告公司,金罐出现假冒也极有可能是在广告公司和它所委托的制作单位上出了问题。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金罐的赠与者和持有者恐怕都被中间环节给欺骗了。

  金罐由另一公司制作

  对于健力宝“金罐门”事件,大家都在争论具体负责的一方应该是谁,当事人表示将维权到底,但是健力宝方面却只表示正在通过司法程序来调查此件事情。近日,记者联系上一名曾在健力宝集团任职的范姓副总经理。据他回忆,当年健力宝集团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处于一种比较混乱的状态,这种混乱的状态为随后多名高层出事埋下了隐患。可就在当时,健力宝集团为了达到更高的宣传企划目的,而推出了一系列赠送奥运冠军金罐的营销手段,但是这件事并不是健力宝集团自己直接进行操作,而是将这件事授权给了隶属于健力宝集团的一家广告公司,全权负责奥运金罐赠送的策划和制作,当时这家广告公司的总经理为一梁姓男子。

  中间环节恐有隐情

  2000年,这名范姓副总经理来到健力宝集团主管广告方面的事务,当时还是健力宝集团董事长的李经纬对这名范姓副总经理传达了意图,要求换掉这家广告公司的所有人,“所以我第一天上班的工作,就是炒掉了当时的全部员工,一个不剩。”作为补充,他又从一家美国饮料巨头公司那里引进了一批广告人才。但是,当时在广告公司任职的梁姓男子,现在已经人间蒸发。当时李经纬能够授权开除包括梁姓男子在内的所有人,似乎已经知道了这其中有些让他不想看到的而且又是不可告人的秘密。目前,这名范姓副总早已经离开了健力宝集团,“问题很有可能就是出在了中间环节上,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么金罐的赠与者和持有者都是无辜的,也都是被欺骗的。”

  为什么没有百年老店

  近日,媒体纷纷报道了健力宝公司1992年赠送给奥运冠军们的纯金易拉罐涉嫌造假的新闻。这个当年号称价值4万元、由200克纯金打造的易拉罐,被某奥运冠军拿去检测,发现只是价值数十元的赝品,大众哗然。毕竟,在重奖奥运冠军的中国社会,这样备受瞩目的奖品,竟然可能是彻头彻尾的水货,实在是挑战人们的道德底线。有一点或许可以预料,这个事件曝光之后,体育冠军们都该把珍藏在家中的各类企业赠与的金牌金杯,拿出去鉴定一下,否则吃了哑巴亏,让企业占了便宜。

  目前,事件依然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健力宝方面说,将立案调查当时参与事件的有关采购、供应和财务部门,并表示“即使金罐是假的,也不是公司领导的初衷,而是内部有人做了手脚”;也有人翻出当年捐赠时的新闻,质疑“价值4万元”说法的来历,意思是如果当初没有说是纯金的话,健力宝的责任也就相应减轻了;还有人“卸担子”,说当年操办人早已离开健力宝了,原董事长李经纬也因贪污罪被判15年,如今追究此事,连责任人都不容易找了。但笔者认为,无论这些问题最终答案如何都不重要,当年号称国内一流的公司竟敢在奥运冠军奖品上造假的事实已经基本确认。这不仅让奥运冠军们心寒,更让老百姓为之震惊。

  透过健力宝的造假,再一次让人对于中国企业的道德缺失感到悲哀。试想,在20年前,“眼球经济”还不发达,炒作、造假之风尚不浓烈之时,当年这样知名企业就敢在天下人注视的目光下造假,有些胆大包天。而如今,20年过去了,中国企业的道德建设依然薄弱,这两年来所曝光的“毒奶粉”、“假捐赠”等等各类事件都在说明,中国企业在规模快速成长的同时,部分企业公民的道德意识并没有多大长进,追求短期利益、眼球效应的前提下,忘却了最基本的道德法则。当然,健力宝原董事长锒铛入狱以及这个“中华神水”后来的快速衰落也再次证明了,缺乏道德建设的企业是不长久的,更不可能成为百年老店。

  本报记者 周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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