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微博)讯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安排出席代言活动,耽误了两天训练,孙杨(微博)非常不满。
前晚,2011上海游泳世锦赛1500米自由泳冠军孙杨在自己的微博中爆料,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体育总局某领导带到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参加了一场签约仪式,然后成为了某饮料的代言人。
孙杨在微博中表示,自己事先并不知道参加的是签约仪式,并在微博中上传了“被代言”的饮料外包装图,包装上除了有孙杨世锦赛夺冠时的照片外,还有奥运冠军刘子歌和世锦赛冠军焦刘洋。
据记者了解,孙杨所说的发布会是前天上午,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某食品集团和中国国家游泳队举行的签约仪式。“被”参加商业活动,孙杨在微博中发泄不满:“太多的无奈!这只是其中的一件事!我只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最气愤的是带我去北京的领导知道一切,却把我当白痴一样地蒙在鼓里!”
邵化谦
记者追访
游泳中心主任:孙杨有义务参与
昨天上午,记者连线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桦,他表示:“你说的这个孙杨微博的事情,我还不知道,下来之后我们会详细了解一下。”
不过,在被问到此举是否侵犯了孙杨的个人权利时,李桦给予了否认,“这次签约是国家队的集体广告,孙杨作为中国游泳队的一员,他有义务参与。”
前车之鉴
姚明也曾遇到代言麻烦
事实上,作为身在运动队的著名队员,姚明也曾遭遇过孙杨这样的境遇。
当年,“姚之队”刚和百事可乐签了约,就发现中国男篮的赞助商可口可乐的易拉罐上,印着姚明身穿国家队队服的照片。
随后,“姚之队”把可口可乐告上法庭,但只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1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