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9日,中国“泳坛一哥”孙杨(微博)连发两条微博:“不明白领导是为我好呢?真的让我静心备战奥运会?甚至不能私自接受任何采访,反正一切活动需要领导点头。本人和家长按照领导的意思严格执行。前天通知去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活动,据说是领导接见,我根本不知内情今天进去才明白是签约仪式,3元一瓶饮料已在市场销售,有我世锦赛夺冠的照片,两天没训练。”“太多的无奈!!!这只是其中的一件事!!!我只想维护自己权益!最气愤的是带我去北京领导知道一切,把我当白痴一样的蒙在谷里,运动员靠成绩!!!才是最终的硬道理!!不过分到底我也不会这样!!!!!! ”
从微博内容和一堆感叹号里,我们不难看出,孙杨本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游泳中心和某商家联手策划的商业活动并成为其商品的代言人后有多气愤和无奈。
对于孙杨的无奈和不满,矛头所指的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又是如何解释的呢?管理中心主任李烨表示,中国游泳队确实与某饮料品牌进行签约,出席签约仪式的不仅有孙杨,还有他的队友。此次集体形象广告,国家队队员都有义务配合宣传,并不认同孙杨所说的广告侵犯了自己的利益。
游泳中心:孙杨有义务为国家队代言
昨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副主任尚修堂在电话中对记者就孙杨的微博内容进行了正面回应,尚修堂说:“国家队让孙杨参加签约、代言的活动没有任何问题,孙杨作为国家队的一员,是有义务参加代言活动的。 ”
尚修堂指出,凡是各支国家队都有运动员商业签约的规定,孙杨代表中国游泳队签约一事是符合总局规定的。“孙杨是国家培养的运动人才,国家队现在需要你,你是有义务代表国家队参加签约仪式的,更何况每年中心都会拨款500、600万送运动员出国训练,孙杨也有受益,因此孙杨代表国家队参加签约仪式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尚修堂说。
尚修堂进一步表示,现今中国运动员培养体制中,运动员不需要“自掏腰包”,训练经费全由国家负担的,所以运动员拥有代表国家队签约的义务。
此前,孙杨还被媒体爆料有个人擅自签约赞助商的行为,今天尚修堂也特别强调了运动员签约的规定,“运动员签约必须要与国家队保持一致,运动员是不能擅自签约的,如果要签,必须要与国家队进行沟通,国家队要为签约对象把关。 ”
内幕揭秘
奖金咋分配?商业收入50%给国家队
对于该如何分配运动员的奖金,国家体育总局曾出文规定,但这个规定非常简单,为5:2:1.5:1.5,即运动员占奖金总额的50%,教练员和后勤保障人员占20%,运动员输送单位占15%,其余的15%留做体育基金。但普遍的圈中人士都说以上规定近年已经演化为“5:3:1:1”,即运动员或团队获分配到总奖金或收入的50%,项目的协会获30%,10%上报给总局,另外的10%奖励相关方面和人士。而新增的运动员的商业收入,一般都是队员自己收50%,剩余50%上交所属的国家队,究竟国家队中拿那50%怎么用,就无法深究了。
国际巨星
梅西、C罗也曾被骗
树大招风,梅西、C罗、卡卡因为名气太大,被一款网络游戏“绑架”了。在这个叫做“一球成名”的游戏中,C罗、梅西、卡卡等球星的个人形象被公然使用。 C罗经纪人门德斯愤怒地说:“我们甚至都没有接受过这个游戏使用形象的申请,更不要说出让形象权了。 ”负责C罗全球形象推广的路易斯对记者说:“我们与另一个被侵权球员梅西的经纪人通了气,大家都表示不能允许这种肆无忌惮的侵权。 ”另一位被侵权球员卡卡的经纪人表示已经开始关注这一事件,准备向所有相关公司包括皇家马德里俱乐部咨询是否有出让这一权利,然后再做决定。
本版稿件均由记者 王冠楠 实习生 姚雯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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