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8月30日消息,国际体操联合会在官方网站上宣布对中国裁判邵斌的一审裁定,对邵斌广州亚运会擅自“改动比赛分数行为”的指控成立,邵斌的裁判级别被降为第四级,邵斌还被判承担7200元瑞士法郎的诉讼费。邵斌可以于9月9日之前提出上诉。
根据国际体操联合会的规则,体操裁判员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级是最高水平的裁判,在国际体联正式比赛上可以担任裁判组的裁判长和专家;第二级可在正式大赛上担任D组裁判;第三级在正式大赛上可以担任E裁判,在其他比赛中担任D组裁判;第四级可在其他比赛中担任E组裁判。邵斌原先是国际二级裁判员,这个处罚等于是将邵斌从高级别的国际裁判降到最低一级。
2010年广州亚运会男子自由体操决赛中,担任裁判的邵斌在没有通知完成分裁判长或是评审委员会的情况下,擅自改动了中国选手张成龙的完成分数,使得张成龙得分追平韩国选手金洙眠,并列获得冠军。
今年一月,广州亚运会上任高级裁判组组长、罗马尼亚人斯托伊卡向国际体联递交的比赛报告指控邵斌:“在男子自由体操单项决赛中,来自中国的D1裁判邵斌在E组裁判的打分结果已经送到主记分台后,在未经任何人允许、违反所有规则的情况下,在分数公布的前一刹那修改了一个E分。他并没有经过该名E组裁判或是高级裁判组的允许。”
在接到斯托伊卡的指控后,国际体操联合会组织纪律委员会于4月27日对邵斌和斯托伊卡进行了听证会。今天公布的处罚,就是听证会之后做出的裁定,显然国际体操联合会认定邵斌是故意修改E分,以帮助张成龙夺冠。
按照规定,邵斌有权利于国际体操联合会一审裁定公布21天内上诉。但耐人寻味的是,这个一审裁定是国际体操联合会8月19日就得出的,但今天才在官网上公布,这意味着邵斌必须于9月9日之前提出上诉。
(新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