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国际泳联发布的一份警告。而有报道称,此次兴奋剂事件由于是运动员误用,因此只收到了警告处罚。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反兴奋剂专家、沈阳体育学院院长王钰清,在详细为记者解读此次事件的同时,对体育用兴奋剂也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为什么会误用禁药?
有报道称,刘京药检呈阳性的药物名为“强的松”,它是一种肾上腺皮质类固醇,也是一种抑制免疫力的药剂,被用于治疗炎症,有时也被用作于抗癌治疗。
王钰清表示:“‘强的松’是一种激素类药物,普遍用于常用药,它的确具有兴奋剂作用,但属于体育禁用清单中的‘特定物质’一类,而根据报道来看,刘京很可能是在治疗其他疾病的时候使用了含有‘强的松’的药物,因为‘强的松’具有消炎、镇痛的作用,运动员很可能在使用的时候没有注意其中的‘强的松’成分,从而被检测出来。”
王钰清同时表示,“由于‘强的松’属于特定物质,所以不会对运动员进行太严厉的处罚,而且刘京肯定也向国际泳联举证了自己属于误服,才没有被禁赛。但这件事无论是队员自己,还是教练员、队医都是有责任的。因为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每一年都会发布一份‘体育兴奋剂禁用清单’,其中违禁药物都写得很清楚,队里在集训前都是要学习的,显然这样的反兴奋剂学习并没有引起重视,造成今天的误用。”
如何规避“误服”?
对于兴奋剂,很多非体育圈的人或许并不太熟悉,但从不少国外著名运动员曝出的兴奋剂丑闻也让人对此开始关注。王钰清告诉记者,禁服清单中,分为赛内和赛外都禁用的物质、赛内禁用的物质、特殊项目禁用物质和特定物质等类别,像雄性激素类固醇和肽类激素等属于赛内赛外都禁止使用的兴奋剂,一旦发现就不是警告那么简单了。
向刘京这种因“误服”而被处罚的情况可以避免吗?对此,王钰清表示,类似的情况完全能够规避,“首先如果发现自己服用的常用药物中含有清单上所列出的兴奋剂成分,就应该在赛前看看是否可以有其他的替用药,可以替代治疗。如果没有其他的替代办法,也可以向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使用药物的豁免权,这样就可以避免赛后检查出兴奋剂而受到处罚。”本报记者 丁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