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球比足球比赛更激烈。水球这项运动在中国开展得较晚,因此一般观众对它了解不多。最早在19世纪中期于英格兰地区流行开来之时,水球是作为橄榄球的水中版本出现的。
水球的英文名是Water Polo (马球的意思),因为早期的水球比赛,选手坐在一个漂浮的桶中,像骑着马一样,挥舞的手臂则像打马球时挥舞球棍。发展到现在,水球比赛规则有了很大的变化。每队上场7名队员:1名门将、3名后卫和3名前锋,此外还有6名替补。水球比赛不许选手接触到池底和池壁。一场比赛包括4节,每个选手游动的平均距离接近2公里,因此水球比赛的运动员需要游泳冠军般的技术和耐力,外加足球运动员传球、带球和射门的功夫,以及橄榄球选手强壮的体魄,难度可想而知。
比赛中只有守门员可以双手同时触球,只有守门员可以在水中行走、接触池底和用拳击打球。持球方必须在30秒内完成射门,否则将交换球权。每队有两次暂停机会,加时赛期间,每队还有一次暂停。水球是世游赛上唯一一项在水中具有身体对抗的运动。比起足球,水球的对抗性更激烈。
由于每次进攻必须在30秒内完成,比赛攻防节奏相当快。而且由于很多犯规动作隐蔽在水中,不容易被裁判发现,所以比足球场上更容易出现“阴招”。水球运动的对抗很激烈,水中的撕扯、拉拽很普遍。 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09年罗马世锦赛上,都曾发生过队员间因撕扯而导致泳衣破裂、女选手走光的尴尬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