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参赛资格
1、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会游泳,在没有辅助救生设备情况下,能穿着比赛服装游泳100米以上。
2、竞赛规程规定凭身份证件确定参赛资格的赛事,运动员必须准备身份证和身份证明文件以便审查单位在网上查证。
3、在无年龄限制的组别中,如选手的年龄未达到12岁,则由父母一方或指定的责任人在船上陪同,并必须穿上救生衣。
注:1、从安全角度出发,运动员一律要穿上救生衣。
2、运动员的健康状况,游泳能力,安全问题均由其领队、教练负责。
3、赛前在裁判员、领队、教练员联席会上,各队领队必须签署安全责任书。
参赛人数
1、参赛选手为24人,其中登舟比赛队员划手20人,鼓手1人,舵手1人。替补队员2人。如参加传统龙舟竞赛,每支队加锣手1人,共25人。
2、上场比赛选手中划手不得少于18人。
3、队长 每队设队长1人,比赛时队长佩戴大会统一提供的队长标志。
4、正式队员和替补队员
各队参赛队员中,上场时为正式队员,在场下则为替补队员,正式队员资格在检录登舟前由本队教练确定,登舟后不准替换。
服饰要求
1、各队运动员服装颜色、式样必须整齐一致,上衣背后有本单位字样或标志。
2、比赛时可佩戴统一的头饰。
3、因天气原因,运动员在比赛服装外可加透明风雨衣。
4、若有必要大会为各队运动员提供参赛号码布,运动员则按报名表登记的号码佩戴在上衣背后。
参赛准则
1、运动员在所有场合下,须保持正确的行为规定;
2、尊重裁判,尊重他人,不得有任何不良行为;
3、比赛过程中不得对裁判员的决定进行质问和争辩;
4、不得故意损毁龙舟及其它器材;
5、不得对他人使用肮脏、威胁、辱骂的语言或手势;
6、不得用丑化比赛的行为干扰或损害比赛正常进行;
7、不得纠缠裁判、仲裁和大会工作人员;
8、不得罢赛;
9、不得有任何暴力行为造成对他人的伤害;
10、不得拒绝领奖。
11、违反上述参赛准则,大会组委会执行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将视其情节给予遣责、警告、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罚;赛队中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参赛准则行为,处罚与运动员相同,两人以上(含两人)发生上述行为,属于集体行为,处罚对象为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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