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宁省代表团男子举重运动员东峰,在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兴奋剂检查部于10月26日实施的赛内兴奋剂检查中,A瓶检测结果呈外源性睾酮阳性。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兴奋剂违规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十一运会组委会对辽宁省男子举重运动员东峰兴奋剂违规事件做出如下处罚: 一、取消运动员东峰十一运会比赛成绩(男子举重105公斤以上级决赛第二名);二、取消辽宁省代表团十一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三、给予辽宁省代表团全国体育系统内通报批评,并通报其上级主管单位;四、进一步的处罚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做出。
十一运会共组织实施了2091例尿液、223例血液检查,涵盖了所有比赛项目的绝大多数获奖运动员。截至目前,除部分样本的EPO检测尚未报告结果外,其他检测均已完成。十一运会虽然已经结束,反兴奋剂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国家体育总局将继续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兴奋剂工作方针,从维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的纯洁公平出发,坚决打击兴奋剂违规行为。各级体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反兴奋剂教育和管理,提高运动员自觉抵制兴奋剂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兴奋剂违规事件的发生。(体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