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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琳婚变终闹上法庭 夫妻共有资产分配成为焦点

  乒乓球名将马琳与张一的离婚案,上周在北京市大兴法院进入审理阶段。庭上,关于马琳和张一夫妻双方究竟有多少共有资产成为焦点。张一的代理人对马琳在诉讼中提出的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仅一套房产提出了质疑,并提请法院审查马琳的资产。

  马琳:夫妻共有财产只有1套房

  当天,张一在两位代理人的陪同下准时出庭,而马琳则一切委托代理人。经过第一次庭前谈话,目前双方的分歧点集中在财产分割。马琳在离婚起诉书上表示,将对双方在北京亦庄的一栋洋房(估价上百万元)进行分割。但张一对此不能接受。

  张一一方表示,马琳已经拿走了一部分财产,包括价值30多万元的电脑、音箱及两条皮带,并提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有宝马、迈腾汽车两辆。今年马琳又未经张一同意,将另一套房屋卖给他人,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张一代理人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还包括马琳的代言、广告收入及在各种大赛上所拿的奖金,还有广东方面曾赠送给马琳的两套房子。张一代理人表示,马琳在2004年和2008年两次获得奥运冠军后,其广告代言就有上千万元收入。

  马琳一方并不同意这样的说法。其代理人表示马琳的广告是与其队友一同参与的,所有收入属于国家队,与马琳个人没有关系;而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有北京大兴区亦庄的格林小镇一套洋房,是两人结婚时买的,价值在100万元左右。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张一代理人询问马琳是否还有其他财产,马琳代理人则表示需要再与马琳本人核实。张一一方提出要求核实马琳的财产,代理人则要求法院予以查实,并请求在分配共同财产时,按照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多分配财产给女方张一。最后,双方共同约定本案证据的举证期限为11月底。

  媒体:婚后5年马琳约有5处房产3辆车近2000万元收入

  马琳提出双方共同财产仅一套洋房的说法当即引起外界哗然。那么,马琳究竟有多少资产呢?

  据悉,2004年到2006年,马琳每年在乒超俱乐部的工资至少有100万元收入。2007年至今,这一数字超过200万元。在《2005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中,马琳早在2004年年收入就达到了290万元。2008年马琳在夺得了北京奥运会男单冠军之后,在《2009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排在了第30位,年收入更是达到了850万元。由此算来,马琳从2004年雅典奥运会男双夺金之后到与张一结婚的5年时间中,应该有近2000万元左右的收入。

  房产方面,据之前媒体的报道,马琳至少有五处,其中北京三处,广东两处。两人结婚时在北京亦庄格林小镇买了一套建筑面积160平方米的三居室,现价在7000多元/平方米左右。另一处是张一所说的马琳在提出离婚前刚刚卖掉的,离亦庄不远。第三套房则位于八达岭。马琳在广州南航碧花园D区的奥运冠军楼的609B栋,建筑面积208平方米,目前市值在210万元以上。广州还有一处房子,同样价值不菲。车子方面,北京奥运会之后,马琳获赠一辆宝马。2007年“好运北京”国际乒联职业巡回赛总决赛夺冠时获得一辆大众迈腾。此外,马琳自己买的一辆保时捷,之前他一直给张一开。有人估计,这些资产加起来应有近千万。

  本报记者 林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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