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26日电 今天,十一运组委会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福建省女子田径运动员王静兴奋剂违规事件的有关情况和处罚决定。这是继郭丽娜、栗杰兴奋剂违规事件后,本届全运会上发现的第三例兴奋剂事件。
王静在第十一届全运会组委会兴奋剂检查部于10月22日实施的赛内兴奋剂检查中,A瓶检测结果呈外源性表睾酮及睾酮代谢物阳性。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兴奋剂违规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十一运会组委会对王静兴奋剂违规事件作出如下处罚:取消王静十一运会的参赛资格和全部比赛成绩(女子100米决赛第1名及200米预赛第2名);取消福建省代表团十一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给予福建省代表团全国体育系统内通报批评,并通报其上级主管单位;进一步的处罚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作出。
据悉,由于王静成绩被取消,江苏队的蒋兰成为女子100米冠军。江苏队的陈珏获得银牌,江西选手陶宇佳递补获得铜牌。
十一运会组委会表示,王静的兴奋剂违规事件再次表明,仍然有少数人为了追逐个人名利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使用兴奋剂。为此,十一运会组委会和国家体育总局再次强调,各代表团要警钟长鸣,进一步加强对运动队的教育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运动员干干净净参赛,维护体育的纯洁,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坚决遏止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