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是我国的传统优势项目,曾连续在七届奥运会上夺得27枚金牌,这与全体裁判员的辛勤工作分不开。正是裁判在竞赛中的严格执法,引导着跳水训练的方向,为运动队公平竞赛、钻研技术、提高训练水平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为中国跳水队参加国际大赛夺取金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裁判员公平、公正的评分,不仅在技术层面上影响着中国跳水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带动着整个跳水行业的风气建设。”游泳中心副主任、中国跳水队领队周继红10月13日在济南接受记者采访时斩钉截铁地说。
就在当天,国内部分媒体提出了“全运会跳水金牌全部内定”的说法,而此前也有媒体屡屡质疑全运会跳水裁判的打分。对此,周继红和跳水部副部长雷鸣详细解释了此次全运会跳水裁判的选拔规则和执法流程。
据了解,为了尽量保证公平公正的比赛原则,此次全运会跳水比赛采取了“全回避、半回避和不回避”三种形式的打分方式。全回避是指在比赛中全部采用中立省份的裁判员为决赛选手打分。半回避是在无法采取全回避的情况下的执法办法,比如双人比赛,进入决赛的有来自12个单位的运动员。不过,我们国家的跳水裁判只有19个单位输送,双人比赛需要至少9名裁判,无法做到全回避,这时,就采取半回避。比如,同步和技术有一方采用中立省市裁判,另一方全部采用强队或弱队所在单位裁判。不回避是全部采用强省的上去打分。“这样的安排裁判员事先是根本不会知道的,对于各个项目决赛的裁判方式或者裁判员名单,我们有一个7人小组共同研究确定,在赛前半小时予以公布,这样的分配是没有规律的,不让任何人摸到规律。”周继红说。
“这样还不够,就连裁判的人数都会随机发生变化,除了国际规则规定的单人比赛7人裁判制和双人比赛9人裁判制之外,还随机灵活采用单人比赛9人或5人裁判制,双人比赛11裁判制;有时还会采取A、B组裁判轮换制;在条件允许下,我们还采用了抽签的方式确定裁判员名单。”雷鸣说。所以,说某个人可以控制整场比赛,实在站不住脚。“在裁判的打分中,至少要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有时要去掉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因此,跳水运动员的每一个得分实际上都是一个集体的裁决,并非某个人所为,不能因为个别裁判打出的高分或者低分,而否定所有裁判的裁决。”
而关于裁判员的监督,此次也格外严格,在男子3米板和男子10米台决赛中,场上同时出现了两组裁判,一旦当值的打分裁判出现异常分数,当即“让位”给身后的“预备”裁判。此外,游泳中心还有一个四人小组在评判裁判员们,“对于评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正常分数或者现象,我们在每场比赛的赛前和赛后例会上都进行了及时的总结,有一名裁判就因为违反规定而被取消了执法本届全运会的资格。”周继红说。据了解,如果违规严重,将终生停止其裁判资格并取消其技术等级称号,同时取消该裁判员所属单位在下一届全运会派出评分裁判员的资格。
“裁判毕竟是人不是神,由于全运会跳水比赛参赛选手众多,裁判们每天要看几百个动作,再加上裁判座位的位置和角度不同,对于同一个动作的打分也是不同的。可能有时会因为所处位置和角度不同,出现判断上的偏差,这些不是主观意识上的问题,可以理解。当然,我们的要求是希望裁判尽量做到百分百。”周继红说,“总体来说,我对这次全运会的裁判工作满意,裁判工作也很公正。试想一下,如果裁判评分不公,运动队得不到公正的对待,那么他们肯定不会下大力气刻苦训练,而是热衷于拉关系、讨好裁判,这样中国跳水如何保持世界领先地位?如何继续为国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