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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认定咬人是正常撞击并非故意伤害 咬人者仍获胜

  本报南京专电 “这属于合理的技术转变过程中的正常撞击,若是犯规动作肯定会被罚下场,我可以拿出裁判技术规则给大家看。”就前晚发生在男子自由式摔跤全运会预赛上的选手咬人事件,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摔跤部部长董生辉昨天给出官方结论。

  前天上午,南京男子自由跤全运会预赛60公斤级比赛,新疆队的阿力别克和甘肃队卡泰的对阵进行至第二局,卡泰突然发出一声吼叫,随后向当值裁判投诉对手咬人,裁判看完比赛录像后示意比赛继续,最终阿力别克以2比0的局分赢得本场胜利。虽然赛后新疆队被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但比赛结果并没有改判。

  为什么咬人者仍能获胜?昨天董生辉接受记者采访时,非常肯定地表示,他和裁判组反复观看了比赛录像,认为并非故意伤害,而是选手在激烈对抗时,肢体正常冲撞所带来的,绝非刻意。

  董生辉还透露:外界看来十分“恶劣”的咬人事件,在行业内部看来其实并非外人想象的那么离奇。“新疆的这个队员其实也不一定是恶意咬人,很可能是队员紧张发力时的惯性表现,和早几年相比,这次的‘咬人’事件在众多摔跤赛场上出现的恶性事件相比,真的算是轻的了。”

  在记者的追问下,董生辉告诉记者:“摔跤就是一个肢体接触比较多的项目,加上本身比赛过程就是撞击加对抗,而你也看到了,队员都非常强壮,脾气也比较大,比赛中出现对判罚不服的情况也很常见。”董生辉继续说道:“现在的管理严,教练如果觉得判罚不公可以通过申诉来解决,以前可没这么斯文,我曾经就看到过场上队员在摔,场下教练在打的场面,有的时候还会有队员场上打完了,下场以后继续打的情况出现。”所谓隔行如隔山,外行人觉得不能理解的恶性事件,在业内人士的眼里,也许并非那么复杂。

  本报特约记者 赵晨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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