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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版体坛奥斯卡之最佳悬疑片:于芬讨薪事件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2月30日10:37  大河报

  记者 王小娟

  获奖者:于芬

  获奖理由:

  于芬——不要小看这一个貌不惊人的柔弱女人,因为她掀起了中国体坛有史以来“秋菊打官司”的翻天巨案。

  我们不禁好奇,于芬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女人,为何敢于凭一介女流的柔弱之躯,将重重压力之下的“奖金门”事件轰然捅开?在关键证人改口反水的情况下,她又是哪里来的勇气要维权到底?她真的是唯恐天下不乱吗?她是一个惯于兴风作浪的坏女人吗?还是一切事件另有隐情?这个怪异执拗的女人,坏?不坏?当真相大白于天下时,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获奖镜头回放】

  一切的扑朔迷离起源于今年10月24日,某网络博客转载了今年1月于芬提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的一封《检举信》,在信中她提到,“我(于芬)本人作为伏明霞、郭晶晶等这7名奥运冠军队员的教练,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奖金分配规定,应获得部分运动员的冠军奖金,但至今我应得奖金的绝大部分却没拿到,到手的只有15.7万元……”

  假如于芬所言不虚,那么就是国家游泳中心私吞了她的巨额奖金!而游泳中心则认为,于芬的奖金总额仅26万余元。除一笔2万多元的奖金(通知于芬,但于芬不来),其他奖金或由于芬自己领取,或由清华跳水队相关人员代领。

  至此,是否代领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一个强有力的证人也被于芬公之于众!他就是清华跳水队的司机吉勇。可考虑良久,吉勇却又改口,站到了游泳中心一边承认了代领事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表示,当初代领的过程已记不清,之所以承认代领,是因为在游泳中心出具的当年的奖金分配表里看到了自己的签名。

  2008年即将过去,于芬事件就像美剧《越狱》一样跌宕起伏,但结局却迟迟不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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