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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操神童被虐案正式宣判 原告胜诉还要继续讨公道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16:14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2月18日消息,少年体操冠军高帅诉先农坛体校“虐待”案在宣武法院开庭,今天上午北京市宣武法院正式宣判,原告胜诉。法院判决被告先农坛体校赔偿高帅医疗费、就医交通费、看护费、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56364元,高帅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在宣判后,由于高帅母亲当场接到先农坛体校的解约协议,她立即表示将会上诉。

  高帅曾经多次获得青少年级别的全国体操冠军,他于2006年进入先农坛体校,今年高帅离校出走,住进精神病院,为此高帅起诉先农坛体校,索赔15万元。

  最终法院认为原告进入被告处寄宿训练期间,屡次出现人身 损害问题,经被告处理后,类似事件仍然发生,致使原告幼小心灵受到损害。被告对在其处寄宿训练的原告存在 管理、保护措施不力问题。对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终判决如下:

  一、自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给付高帅医疗费三千一百一十三元。

  二、自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给付高帅就医交通费五十一元。

  三、自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给付高帅从二00八年五月至同年十二月看护费总计三千二百元。

  四、自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给付高帅精神抚慰金五万元。

  五、驳回高帅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五千一百九十九元,由高帅负担三千九百九十元(已交纳);由 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负担一千二百零九元,自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 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在判决结果宣布后,先农坛体校的代理律师表示需要请求学校的领导后才决定是否上诉。而在犹豫是否上诉的高帅母亲韩冬梅在接到先农坛党委书记递上的一份解约协议时,怒斥校方卑鄙无耻,表示一定会上诉。(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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