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睿娜)在媒体披露了“甲”、“乙”和吉勇都承认代领了奖金并转交给于芬后,于芬是否已收钱就成为焦点。昨天,于芬在上午课后表示,从未让人代领过奖金,也未收到存折和现金。
于芬说:“我10年来从未委托过任何人、包括清华的工作人员去代领奖金,我也不知道这个‘甲’和‘乙’是什么人。到现在,我还是相信政府、相信法律,希望相关部门对奖金事件彻底调查。”
于芬的代理律师王兆峰说:“既然都说于指导收了钱,但现在有什么能证明这一点?收了奖金起码得有个收据之类的证明吧?现在吉勇说把钱交给了于芬,但于芬还有吉勇说没代领过奖金的短信和证明。”王兆峰否认了可能会就此起诉吉勇,他说吉勇在这个事件中并非重要人物,“要起诉他也得是游泳中心来起诉。于指导的奖金没收到是游泳中心的责任,这件事该由他们查清楚,而不是我们啊。”
谈到下一步的举措,王兆峰希望能赶紧得到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的正式书面回复,如果没有这一回复,很多工作很难进行。“如果一直这样持续下去,我们不排除通过其他途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