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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质疑奥运冠军劳丽诗奖金去向 总金额超过30万元

  本报讯 于芬与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奖金纠纷事件,又有新动静。近日,于芬方面已完成一份书面材料通过律师向有关方面递交,并希望得到书面的正式回复。

  在这份书面材料中,于芬方面主要提出五点质疑,包括对未公布与于芬所获奖金分配有关的全部奖金明细账目、从未收到游泳中心在新闻发布会中提到的银行存折、在所公布的奖金计算账目中有重大遗漏等问题。

  于芬表示,游泳中心此前公布的账单中没有将周吕鑫和林跃在2006年世界杯上应得的奖金计算在内,当时离开自己一年的周获得男台单人冠军,离开两年的林获得跳台单人亚军和双人冠军,奖金近5万元。“尽管游泳中心声称2006年奖金尚未申请下来,但我们感到困惑,为什么2007年的奖金已经发放,而前一年的却没有申请下来。”

  于芬方面对游泳中心未将雅典奥运会女子双人台冠军劳丽诗的奖金计算在内也表示了疑惑。“中心表示劳丽诗是从广东省跳水队进入国家队的,后来到清华大学训练是广东方面与清华大学跳水队建立了合作培训方式,系请其代为培养,因此计算奖金时的输送教练应为广东省教练员。如果劳丽诗是与清华大学跳水队建立了合作培训方式就没有奖金,那为什么周吕鑫、何姿等同样是联合培养方式,却给于芬发放了奖金呢?”据于芬方面计算,涉及劳丽诗的奖金总额超过30万元。

  据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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