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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出示手机短信证据 暗示中心可能仿造代领者签名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1月23日09:01  深圳商报

  【本报讯】在“奖金门”事件中,“吉勇是否代领了于芬奖金”是焦点之一。近日,于芬向记者出示了吉勇在今年4月份发给她的手机短信,内容是“我吉勇从未帮于芬代领过任何奖金……”

  于芬说:“当时国家体育总局监察部门要调查吉勇的情况,他就在第一时间给我发了短信。”于芬手中还有吉勇否认代领过奖金的音频和文字证据。

  吉勇是清华大学跳水队的一名司机。据于芬说,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人曾让吉勇看过一份当年领取款项的单据复印件,吉勇发现上面的签名确实是他的笔迹。不过,他向于芬表示,他从未在上面签过字。

  如果真如吉勇所说,没有帮于芬代领过任何奖金,那为何游泳中心会有吉勇的签名,而且还经过了司法鉴定?于芬认为,吉勇有时候会去帮她和队员到游泳中心领一些参赛证件,可能是那时留下的。 (川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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