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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开奖金门五大问号:于芬可否动用法律程序?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1月18日15:23  北京晚报

  “奖金门”牵扯了许多相关的法律问题。昨天,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律师邓群对目前舆论上存在的误区进行了解答和释疑。

  疑问一:代领行为是否合法?

  邓律师:我国法律不禁止代领行为,而且代领的书面授权也不是法律要件。如果一旦代领奖金发生纠纷,可以报案追究刑事责任。在查明代领事实的情况下,如果于芬没有收到代领奖金,那么这五个人涉及犯有非法侵占罪。于芬作为受害人可以提出立案侦查。在于芬没有授权,并且奖金也没有交给于芬的情况下,游泳中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目前看是法律证据不充分的。代领人如果没有经过授权,但是奖金已经给于芬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代领人和游泳中心都不存在问题,至于财务手续的问题,不是于芬此次举报的问题。

  疑问二:为何账目迟迟不公布?

  邓律师:于芬在举报周继红贪污的问题时,涉及游泳中心的账目,首先,今天公布的并非全部,只是和于芬有关的一部分。为什么没有全部公布账目?首先法律规定没有向社会公布的义务。如果于芬有质疑,可以申请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法律规定未经相关部门,即便是公安机关查处犯罪,也没有公布财务账务的权利,所以于芬的要求属于不合理的要求。

  疑问三:于芬可否动用法律程序?

  邓律师:于芬现在的举报并没有涉及到事实和证据,具体的就是五个代领人。我们出具了证据,如果于芬想要解决问题,可以通过司法部门,但前提必须有证据支持,如果没有证据就向社会公布举报内容,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疑问四:监察局回复意味着什么?

  邓律师:举报周继红贪污犯罪和举报游泳中心奖金发放问题是两个问题,应该加以区分。于芬举报周继红的内容属于刑事问题,不应该由监察局负责。他们在调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问题,应该移交检察院,并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发起公诉。同样,如果监察局接受举报,发现不存在问题,是可以直接回复举报人的,如果于芬不服,是可以向检察机关继续提起举报。

  疑问五:游泳中心为何迟迟不回应?

  邓律师:至于为什么过了这么长时间才回应问题,因为游泳中心在做大量工作,比如,向代领人了解情况,向银行了解有关证据,向司法鉴定部门申请司法鉴定,对吉勇不承认的笔迹进行鉴定。这些都需要时间,只有当所有事情都查清楚,才能给社会一个交代,这就是为什么拖到今天。

  本报记者 李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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