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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最大倒票案宣判 二人被判刑罚款44万余元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1月16日09:57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朱燕)两人通过伪造他人身份证,申购500余张奥运门票高价倒卖,在雇人取票时被查获。近日,这起本市最大的奥运门票倒卖案宣判,西城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2年半和1年半,并各处罚金44.7万余元。

  购票 搜集两千余身份证信息

  法院案卷显示,今年41岁的江苏无锡人何某具有研究生文化,去年3月与广州一家律师事务所达成协议,为其申购数百张奥运比赛门票赠送给员工和客户,约定何某按总订票款的50%、开闭幕式门票的60%收取报酬,并随后收取64万元票款。后来,何某如法炮制,又为北京某空调销售公司及孙某等申购奥运门票,并收取4万元定金。

  为了获取网上订票所需的大量身份证件,何某通过朋友付某在某建筑公司的方便条件,谎称承包工程需要证件,骗来了500余份身份证复印件,又通过其他途径搜集了2000余条身份证信息,随即在银行开设了920个账户,又通过某电脑学校的校长找了十几名学生到网吧进行申购,何某则在现场“指导工作”网络申购。在取得价值54万余元的各类奥运门票的购买资格后,何某支付了23万余元,购得其中的527张。

  取票 制作大量假身份证被识破

  然而,何某最终被取票这一最后环节难住。由于奥运门票需要持身份证到银行领取,何某便制作了大量相应的假身份证到银行骗取门票,但都被银行工作人员审查发现,后来“转战”大连也没有得逞。今年5月13日,何某通过网上某跑腿公司邬某等人,雇用两名男子携带10张假身份证在中国银行一网点购买9张奥运门票,结果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异常。警方连夜将何某和付某等人抓获。

  经审理,何某、付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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