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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门”到底多少钱 于芬:仅伏明霞一人就110万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1月13日12:22  三湘都市报

  在向监管部门发出律师函数天后,于芬12日透露:“还没有收到监管部门方面的任何回复。”对于“奖金门”事件中的奖金到底是多少的问题,她拿出了伏明霞作为例子。“悉尼奥运会的时候,她夺得三米板冠军,与郭晶晶合作得双人三米板亚军,以及之前悉尼世界杯跳水赛三米板亚军。按照奖金分配办法的计算,2000年湖北省队给冠军教练奖金为30万,亚军20万。还有霍英东奖励教练20万。国家奖励20万、加上湖北以及其他的奖励共110万左右,这只是一个伏明霞。每次国际大赛除了国家奖励外,省市都会有一份奖,这些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的奖金也全部没有到我的手上。”

  说完这些,于芬教练又谈到了另外一个主角郭晶晶。“郭晶晶我是1992年11月开始带她训练的,一共5年,据游泳中心所说,他们算奖金的方法是离开1年内百分之百,1年后40%,2年30%,3年20%,4年10%,而她在离开我后拿到冠军或者是成绩连0%都没有给我发过。伏明霞的奖金也只给了我13万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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