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尽管在上周得到了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的最新回复,但等待中的每分每秒对于芬来说都显得格外漫长,“我的队员获得了哪些成绩和总局关于奖金的发放规则,到底是多少钱大家都可以自己算的”。在于芬教练看来,单是“跳水皇后”伏明霞一人,她应得的奖金数额就超过100万。不过,她的这种算法目前没有得到游泳中心的认可。
“在监察局严查的同时,我们也准备把奖金做一个大致的计算提供给他们。
否则对方(游泳中心)不提供奖金发放的清单,我们也没有具体的细节数目,就快要变成一笔糊涂账了!”为了加快调查的进程,于芬教练准备主动向监察局提供资料作参考。随后,她特别以伏明霞为例说明奖金发放与实际领取时数额的巨大差异,“自1987年12月到2000年4月期间,是我一直带着伏明霞。
在2000年1月的悉尼跳水世界杯上,她获得三米板亚军,奖金是4.5万;2000年9月的悉尼奥运会上,她获得三米板冠军和双人三米板亚军,奖金分别是20万和12万;还有霍英东(体育基金会)奖励的20万以及湖北省队的两次奖励,分别是30万和20万。光是她一个人就快110万了,但是我只拿到了13万,其余的奖金谁代领了?”但是,除了伏明霞在世界杯和奥运会上之外的其余奖金,是否也应被计算在内仍值得商榷。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某位副主任得知此事后,对于于芬的计算方法表示无法认同,简短回应道:“中心也有一笔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