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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教练员奖金数额有据可查 现在发给我的是零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1月13日03:11  武汉晨报

  据《法制晚报》报道 弟子取得了哪些成绩,自己该拿多少钱,于芬心里一直有着一本账。

  昨天,于芬透露,近年来她培养出了伏明霞、郭晶晶、林跃等优秀跳水选手,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她应该拿到的奖金数额有据可查。于芬表示:“据游泳中心说,他们算奖金的方法是,教练离开运动员1年内,运动员取得成绩,教练员获得规定奖金数额的100%,离开一年后是40%,离开两年后是30%,离开三年后是20%,离开四年后是10%。但现在,他们发给我的是零。”

  于芬同时透露,2000年奥运会后,湖北省体育局等方面奖励冠军教练30万元,亚军20万元,此外,教练员还应获得霍英东奖励20万元,不仅如此,每次国际大赛后,除了国家奖励外,省市都会给教练员一份奖金。“这些奖金全部没有到我的手上。”于芬说。

  于芬还表示,她之前委托律师向国家体总监察局递了律师函,但至今未得到对方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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