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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奖金门重要证人浮出水面 代领奖金签名被盗用?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15:53  扬子晚报

  不明不白地就被人领走了奖金,对于于芬教练来说就等于是否定了她对中国游泳队的付出。在一个人与游泳中心的较量中,于芬坚持下来了,并使该事件越来越明朗化。

  此前游泳中心做出的四点回应中,除了重申中心在奖金发放程序和金额上都没有违规,首次提到了五名代理人的身份:其中有4人当时来自于清华大学跳水队,另一人是当时与清华大学跳水队在同一场地训练的跳水教练员。

  而在昨天于芬教练接受采访时,她披露了其中一名代领人的姓名。“监察局调查说有一个叫吉勇的代我领了好几笔奖金,但我找到他时,他却坚持称自己从未帮我领过奖金。今年6月9日,他甚至已经写下了书面的证明来说明这一点。吉勇本人还专门到游泳中心查对了他在代领奖金时的签名,但看到的只有复印件。这让他本人也觉得很蹊跷,他怀疑是自己到游泳中心领取清华跳水队队员注册证时的签名被人盗用了。”

  吉勇的证词对该事件有莫大的推动作用,眼看着该事件越来越明朗化,于芬表示:“如果事情像吉勇所说并没有代领奖金,那么最终就有可能走入司法程序,而他也会在法庭上作为证人之一佐证,而被告当然就是游泳中心了,因为他们说的与吉勇的话已经完全不吻合了。不过,我现在还在等待游泳中心的回复才能决定下一步的打算。”

  于芬的代理律师王兆峰表示:“对于现阶段的调查,游泳中心应该负有举证责任,但到目前为止,他们并没有派出相关人士出面调解。而且监察局现在也明确表示不可能重新审核游泳中心的账目,如果无法得到监察局满意的答复,也不排除转入司法程序的可能。既然没有于芬的授权,首先就要追究游泳中心的责任,但最终将该案件定性为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目前还不好说。”

  于芬对游泳中心的检举是实名制的,而监察局负责人的答记者问是匿名的。于芬检举的是游泳中心,却让被检举的人自己调查自己,最后调查进行到哪个阶段了、得出了怎样的结论……除了一次约见之外,监察局没有向于芬本人对此事进行过正式的答复。目前,于芬已经再次致函总局监察局,希望不是透过媒体,而是能当面给于芬本人一个正式的答复。距离上一次于芬实名向总局递交检举信已经快十个月了,不知道下一次等到他们的回应将会是什么时候。

  “我们始终不希望把事情闹大,希望事情能尽快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否则这样下去对国家跳水队,甚至中国体育都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但如果总局监察局还不能给大家一个合理的答复,我们将不排除诉诸法律的可能性,而且在于芬陈述的情况属实的前提下,官司的胜率很大。”至于何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还给自己一个公道,王兆峰表示只有通过行政手段不能解决时,才会考虑司法的介入。

  (何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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