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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律师:游泳中心从未有直接回复 奖金计算不清楚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10:04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甘慧报道 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对于芬检举周继红贪污其奖金一事,作出“不存在违规发放奖金”的结论后,于芬于昨天采取了新的行动。她委托她的律师王兆峰就此事向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发出律师函,要求监察局对她的举报作出正面回应。

  王兆峰说:“于芬是在今年1月份递交检举信的,在过去的那么长时间里,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答复都仅仅是面向公众的,从来没有跟我的当事人进行直接的接触,甚至连书面或口头的回复都没有。所以,我们已经正式向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发去了律师函,要求他们能够给我们一个正面的答复。”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在举报人举报3个月内给予举报人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答复;如果被举报人的案情轻微,纪检监察部门可内部处理,如果案情严重,纪检监察部门应请求检察机关介入处理。据悉,一旦有关方面置之不理,那么于芬还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王兆峰表示:“如果不能得到答复的话,不排除通过提出诉讼来解决纠纷的可能。”

  就在于芬向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发去律师函前一天,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就于芬的事情发表了一份声明。对游管中心声明中“对现任教练和输送教练奖金金额的计算是清楚、准确的”的说法,王兆峰同样也提出了疑义。王兆峰说:“根据于芬自己的测算,奖金应至少在100万元以上,而目前实际领到手的只有15.7万元,至于被‘代领’的奖金,于芬没有收到。并且到目前为止,于芬方面没有见到任何游泳中心给出奖金核算清单。因此,‘奖金计算清楚准确’一说也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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