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李莹)昨天,前中国跳水队副总教练于芬向记者证实,已将律师函发到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于芬的律师王兆峰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游泳中心前晚对“于芬举报周继红贪污其奖金的问题”所发表的声明并不真实,如果还不能得到监察局的回应,将不排除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能。
于芬回应中心声明
游泳中心前晚发表声明称,中心不存在违规发放奖金问题,对于于芬提到“奖金代领人有人作假”的问题,中心表示“5名代领人中有4人当时来自清华大学跳水队,并有4名代领人已证明当时就将代领的奖金交给了于芬,另外1人涉及2000年左右四笔共计13390元的奖金正在与本人核实。”
于芬的律师王兆峰对此回应认为,这份声明毫无意义,是自说自话。“这件事是于教练向总局监察局举报游泳中心存在问题,但现在是游泳中心自己调查自己是清白的,被调查人自己调查自己,这不能保证事件的客观性。”王律师也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于教练也有证据证明奖金代领人有问题。而按照基本常识,这么一笔钱不是小数额,但却没有于芬的授权也没有收据,怎么可能这么简单?游泳中心的说法难以立足。”此外,王律师提到,“从声明中还可以看出一点,那就是于教练应该得到奖金,但没有得到。就算是别人代领走也是游泳中心的问题,是审查有问题。”
已向总局发律师函
王律师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经正式向体育总局监察局发出律师函,希望维护具名检举人于芬的权益。对于律师函的内容,王律师透露道,“第一认为游泳中心自己作为答复人这个方式不合适。第二,于芬是当事人,有权获得知情权,也就是了解目前这个事情调查到了什么程度,结论是什么。”
王律师表示,于芬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等待这封律师函的回复,“如果还是没有回应,不排除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提起诉讼。”王律师认为,司法介入的途径可能会很艰难,这要看证据掌握的情况。
于芬曾表示,自己“打官司”的目的并不是希望拿回这笔钱,更重要的是希望知道钱到底被什么人贪污。王律师说,于芬提到如果有钱可以资助一些有潜力,但家境困难运动员的训练,但目前这些钱或许已经被用到别的地方,可是没有一个说法,而知道钱的去向也是她维权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