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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律师函内容披露 代领人领走奖金竟可能涉嫌欺诈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9:44  竞报

  游泳中心前天发表了关于于芬奖金问题的声明,于芬方面则再次提出质疑。于芬的律师王兆峰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声明是片面而缺乏客观性的,他们昨天已经正式向国际体育总局监察局递交了律师函。

  律师函要求总局再调查

  王律师告诉记者,他们所发出的律师函,主要目的是要求监察局对于芬举报游泳中心跳水队领队周继红贪污其奖金的问题作出正面的回应和答复。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第一,无论是于芬的质疑还是游泳中心的声明,说到底都是当事人双方在“自说自话”。对于游泳中心和跳水队可能存在的贪污行为,体育总局监察局有调查的职责,应当对事件予以澄清。作为事情的当事人,同时也是实名举报人,于芬本人有权得到正式答复。

  第二,于芬举报的是游泳中心的官员,游泳中心本身就是当事的一方,由游泳中心自己进行调查和回应,显然是不客观也不合适的。

  五个代领人并不关键

  游泳中心的声明主要提到了五个代领人,而于芬前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质疑也主要落在没有委托书和收据上。不过昨天王律师对记者表示,这五个人的身份并不是问题的关键。

  “不管这五个人是谁,他们都没有权力代领奖金。”王律师说,“主要问题是奖金发放不明朗,游泳中心的解释也含糊其辞。奖金到底该发多少?这五个人一共领走了多少钱?这都是不透明的。”

  下一步告谁还未定

  如果国家体育总局的回应仍然不能令于芬满意,王律师表示下一步很有可能将进入司法程序。

  一旦进入司法程序,于芬和律师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比如案件是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被告是游泳中心或者五个代领人,这些都还并不明确。王律师表示,这些都要看事情的进展情况,不排除各种可能。

  “如果调查结果是这五个人确实把奖金领走了,那么这五个代领人就涉嫌欺诈,这是刑事诉讼的范围,”王律师举例说,“而如果这五个人根本没有领,那么就是其他问题,被告可能就是游泳中心。”竞报记者 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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