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就于芬对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奖金发放提出质疑一事,游泳中心在泳协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对于芬奖金有关问题的回应》(以下简称《回应》)。而于芬认为中心的这份《回应》与之前的声明没有区别,今天其代理律师将对此进行具体回应。
昨晚7点左右,这份“回应”被挂到了泳协的官方网站上。游泳中心在《回应》中强调,他们在教练员、运动员奖金方法方面不存在违规,而具体原则和办法也已于3月14日对外公布。另外,此前在总局监察局的回应中,提到由5人代领了于芬的奖金,于芬却强调有些人她并不认识。昨天游泳中心的《回应》中专门对此进行了解释,表示5名代领人中4人出自清华跳水队,另1人是当时与清华跳水队在同一场地训练的跳水教练。“经核实,其中4名代领人已证明当时就将代领的奖金交给了于芬同志,另外1人涉及到发生在2000年前后代领的四笔共计13390元的奖金,正在与本人核实。”《回应》中如此表示。
在了解到这份《回应》的内容后,于芬向记者表示它与之前的声明没有区别:“跟没说一样,还是没有解释清楚具体账目的问题,我暂时不回应。”在接受采访时,于芬又补充了三点声明:一、没有发放奖金的数目和清单,没有意义;二、代领人到底谁有过我本人的授权书、签收单和许可,如果这些都没有,这就是违法的;三、我的律师将具体回复此事。
特派记者 沈忱(快报北京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