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宾)昨晚,就于芬对游泳中心奖金发放提出质疑一事,游泳中心在泳协官网站发布了《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对于芬奖金有关问题的回应》(以下简称《回应》)。而于芬认为这份“回应”与之前的声明没有区别,今日其代理律师将对此进行回应。
昨晚7时左右,这份“回应”被挂到了泳协的官网上。《回应》强调,游泳中心在教练员、运动员奖金发放方面不存在违规,而具体原则和办法也已于3月14日对外公布。
另外,此前总局监察局的回应中提到由5人代领于芬的奖金,于芬却强调有些人她并不认识。对此,《回应》专门进行了解释,表示5名代领人中4人出自清华跳水队,另1人是当时与清华跳水队在同一场地训练的跳水教练。“经核实,其中4名代领人已证明当时就将代领的奖金交给了于芬同志,另外1人涉及到发生在2000年前后代领的四笔共计13390元的奖金正在与本人核实。”《回应》如此表示。
了解到这份《回应》后,于芬认为它与之前的声明没有区别,“这份回应没有奖金数目和清单,跟没说一样;代领人到底谁有过我本人的委托,有没有签收单,如果这些都没有,这就是违法的。我暂时不回应,明天我的律师会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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