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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杏芳启蒙教练:奥运得奖金1万5 劳动价值毫无体现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03:07  新京报

  

谢杏芳启蒙教练:奥运得奖金1万5劳动价值毫无体现
如果制定奖金分配规则时引进听证制度,出现纠纷时有完善的仲裁措施,中国体育界也就不会有所谓的“黑账”了。新京报漫画/赵斌

  各方说法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小学是谢杏芳和张洁雯梦开始的地方,正是那里的体育老师陈国良将她们带入羽毛球的世界。若干年后,一枚奥运金牌、一枚奥运银牌是弟子为他赢得的最大荣耀,陈国良也拥有了一个新的头衔———奥运冠军的启蒙教练。

  在我国的竞技体制中,教练一般可分为三类:国家队分管教练、省队教练(输送教练)和启蒙教练。据陈国良介绍,省队教练的奖励一般由省里发放,与带运动员的时间挂钩,而启蒙教练则由相应的区、县进行奖励。

  陈国良以自己为例,详解了他作为启蒙教练所得到的奖励情况。“2004年,张洁雯拿奥运冠军,我和我爱人都是她的启蒙教练,两人总共获得的奖金不到5千块钱。这一次,谢杏芳获得奥运会亚军,区里给记了一个三等功,奖励了1万块钱。另外,学校奖励了5000块钱作为输送费。市里(的奖励)目前还没有动静。”陈国良说。同时,他表示由于谢杏芳、张洁雯是从广州市队直接进入国家队,广东省不会给他奖励。

  在运动员取得成绩后,启蒙教练依然可以得到奖励,陈国良认为这与运动员是国家培养的有关。“运动员由国家包吃包住。启蒙教练是整个环节中最基础的,应该更加予以重视。从现在的奖励机制来看,我觉得我们的劳动价值没有得到体现。启蒙教练负责挖掘和输送人才,是根基。”陈国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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