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今年初,前国家跳水队教练、现清华跳水队教练于芬,向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表达了希望重返中国跳水队,为国出力的意愿。当时,国家游泳中心和国家跳水队婉拒了于芬的请求。
今年1月底,于芬向国家体育总局提交一封检举信,信中提到,自己作为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以及何姿这七名队员的教练,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奖金分配规定,应获得部分运动员的冠军奖金,但至今她所应得奖金的绝大部分却没拿到,到手的只有15.7万元奖金。
这封《检举信》交到国家体育总局后,于芬并没有很快得到答复,直到今年3月《检举信》部分内容经过媒体报道后,才引起了反响。游泳中心表示,绝对不存在克扣于芬奖金的情况。今年4月,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向于芬宣读了调查结果以及部分奖金分配清单。(以下内容虽发生在今年4月,但直到最近才由于芬披露:当时她就提出疑义,指出其中有五个人没有得到自己授权,却代领了应属于自己的奖金,并且还指出其中一笔自己领取的奖金,在数目上也与清单记载不符。但监察局随后将事情核实权交给游泳中心,游泳中心此后给予于芬的答复是“账目清楚,没有问题”。)
此后于芬没再纠缠于奖金的分配问题,而是再次提出回归国家队的意愿,一度引发多方讨论,但是最终在奥运会前未能实现。
10月24日,一个网络博客全文转载了今年1月于芬提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的《检举信》内容,马上引起了媒体的询问,于芬表示内容基本属实。《检举信》涉及的关键人物、国家跳水队领队、游泳中心副主任周继红一开始表态,不存在于芬所说情况,此后一直保持沉默。据了解,游泳中心虽然也希望能沟通解决问题,但也在搜集相关证据。据悉,另外四位代领的人愿意为游泳中心作证,并且也聘请了法律顾问。
本报记者 李远飞J131